1.磋商条件
新疆 (略)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草种质资源普查试点项目委托业务进行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种质资源普查试点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草种质资源普查试点项目招标,一标段:精河县2024年草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样线、样地、样方套调查任务及APP数据录入;提交调查区域植物种质材料40份(40种植物)、植物标本300号(含采集、制作、鉴定)、植物DNA材料300号、植物图像900张(200种以上植物);二标段:温泉县2024年草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样线、样地、样方套调查任务及APP数据录入;提交调查区域植物种质材料70份(50种以上植物)、植物标本250号(含采集、制作、鉴定)、植物DNA材料250号;采集植物图像500张(200种以上植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预算:*元(一标段)、*元(二标段)。
2.4.1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最终付款方式以和*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2.5标段: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 2022 年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为准,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如为在读学生,须由单位开具学籍证明。
3.6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 (略) ”,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9、本项目(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0、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 03 月 15 日至2024年0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00 时,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略) (略) 387号金和大厦2411号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 25日16时 0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 (略) (略) 387号金和大厦241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 系 人:田新春 联 系 人:刘凯、李博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箱: /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天山 (略) 618号 联系地址: (略) (略) 387号金和大厦2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