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部分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略) (略) (略) 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1.预算金额:*元。
2.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
3.采购需求情况:
(略) (略) 拟参照四川 (略) 编制的《全省检察机关指挥中心及配套环境建设指导方案》,在办公楼一号楼811会议室和员额检察官计算机终端开展 (略) 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主要设备包含视频会议MCU、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会议云台摄像机、计算机终端音视频设备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付和实施,1年内提供技术保障。
(2)服务地点: (略) (略) 。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40%货款,试运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货款(具体依据采购合同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