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国通股权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略)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TG第277号)) 法定代表人 颜广彤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XR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 职工人数 3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略) 80.00 (略) 2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54.* 167.* 16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32.* 937.11468 1995.*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5.* -2.* 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00.* 100.* 1999.*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中 (略)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 **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32.* 2,934.* 负债总计(万元) 937.11468 937.11468 净资产(万元) 1,995.* 1,9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597.* -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 (略) 将其持有天津国通股权 (略) 的股权出质至天津 (略) ,并于**日办理了出质手续。2.公司办公场所 (略) 围堤道125号天信大厦713室,建筑面积共计100平方米,出租方为天津信 (略) ,租赁期限自**日至**日。3.其他权益工 (略) 信通瑞银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期限**至**,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企业尚未申请延期。4.天津国通股权 (略) 对其他权益工 (略) 信通良时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50万元,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实缴出资额为0,同时 (略) 信通良时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对其评估为0。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1-3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根据《 (略) 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物产集团所有的股东权益均进行调整,其中:市国资委所持物产集团本部100%股权全部调整,调 (略) 国资委不再持有物产集团本部的股权;除物产集团本部外的其他物产集团所涉股东所持的股权均全部予以调整。物产集团各股东所调整出的各层级股权,由债权人享有该等权益。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和平区营口道4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玉柱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9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4T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决议文件名称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国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 转让底价 1,59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本项目若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 (略) 收款账户。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2)符合网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网络竞价的,或参与网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 (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方自行承担。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7、 (略) 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受让方承继,转让后, (略) 的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8、 (略) 将其持有天津国通股权 (略) 的股权出质至天津 (略) ,于**日办理了出质手续,并约定于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前解除质押。9、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 (略) 的资产瑕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不得以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及下属子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天津国通股权 (略) 职工安置方案》执行并同意本 (略) 职工的现有劳动合同保持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79.*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