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瓮安港云中港区第一作业区工程投资人
第2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 (略) 瓮安港云中港区第一作业区工程投资人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事项如下: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中第(2)、(4)点作出调整,调整后为“(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格式)U盘*份(此U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非加密文件打印,保证内容统一,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 (略)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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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