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略)GT(略)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和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二次)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 (略) 以 黔南发改产业〔2024〕40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 (略) 、 (略) 、瓮安县、贵定县、国有龙里林场、惠水县、长顺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 。 |
2.2 建设规模:在国有林场、 (略) 新建155.5公里森林防 (略) 。 |
2.3 项目周期:25天 。 |
2.4 招标范围:完成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及报审和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及报审,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县(市)进行编制,完成11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并通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完成11个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并通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略)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 (略) 址:http://**: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略)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贵州省 (略) 及 (略) (贵州省·黔南州) |
7.其他 |
1投标单位信息查询:投标人自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完成下述1.1至1.4内容的查询或承诺,所要求的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 1.1各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自行承诺) 1.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移除的;(自行提供查询截图) 1.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自行提供查询截图) 1.4通过“中国执行 (略) ”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备注:对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承诺,或者查询结果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承诺和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开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上述信息进行复核,对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中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人员: ①本项目共划分9组工作队:1) (略) 工作队、2) (略) 工作队、3)瓮安县工作队、4)国有龙里林场工作队、5)长顺县工作队、6)独山县工作队、7)罗甸县工作队、8)三都水族自治县工作队、9)贵定县惠水县平塘县工作队; ②9组工作队按至少2人为一组(即至少配置18名其他专业人员),9组工作队队长中至少6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关于项目团队人员承诺 投标人自行承诺对本次项目中拟投入所有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工作队员(含额外工作队员))一定如实到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投标人自行单独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对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 5投标人单独承诺同意由招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应无条件全力配合审查。 注1.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本,如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建造师,五大员等等与设计不相关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要求为准。 注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 (略) 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3份纸质文件。 注3.设计合同以招标文件附件合同为准。 注4.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以银行保函、银行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此条款约定内容与本招标文件第三章18条款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注5.招标人有权对顺位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有权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选择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进行重新组织招标。 注6.招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调查权、并在相应条款或合同中约定行使合同终止权、解除权等权利。 6招标人有权对顺位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进行重新组织招标。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 | 代理机构:贵州智聚 (略) | 地址: (略) 匀 (略) 3号 | | 地址: (略) (略) (略) 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三组 | 联系人:唐永平 | | 联系人:李刚、王旗、郭娅 | 电话:(略) |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q.com | | 电子邮件:*@*q.com | |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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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