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乌资交挂字〔2023〕15号
(略) 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挂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
1 | 2023GA-15-01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743.48平方米(约1.12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6.2453 | 6.2453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2 | 2023GA-15-02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517.78平方米(约0.78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4.3494 | 4.3494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3 | 2023GA-15-03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535.61平方米(约0.80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4.4992 | 4.499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4 | 2023GA-15-04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3378.5平方米(约5.07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28.3794 | 28.3794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5 | 2023GA-15-05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90.84平方米(约1.64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9.1631 | 9.1631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6 | 2023GA-15-06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82.63平方米(约1.62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9.0941 | 9.0941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7 | 2023GA-15-07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76.62平方米(约1.61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9.0437 | 9.0437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8 | 2023GA-15-08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96.21平方米(约1.64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9.2082 | 9.208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9 | 2023GA-15-09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62.99平方米(约1.59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8.9292 | 8.929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0 | 2023GA-15-10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50.94平方米(约1.58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8.8279 | 8.8279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1 | 2023GA-15-11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1051.93平方米(约1.58亩) | 工业用地 | ≥0.6 | ≤20米 | ≥40% | ≤25% | ≥625万元/公顷 | 50年 | 8.8363 | 8.8363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2 | 2023GA-15-12 | 新奥驾校以南、 (略) 国防教育基地以北、新西线以东(海勃湾区) | 3000平方米(约4.5亩) | 商业用地 | ≤1.5 | ≤20米 | ≥45% | ≥20% | ≥625万元/公顷 | 40年 | 68.4 | 68.4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工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在项目审批时,除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外,还 (略) 规划、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房地产开发用地,申请竞买者须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2日,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登*网站(http:// http://**.cn/或http://**)或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获取本次挂牌出让的出让须知和有关资料(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五、本次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9:00时至2023年5月8日16:00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六、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CA证书获取预申购资源的竞买申请书。
CA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CA办理指南。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6:00时。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签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2、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有效报价(提示:竞买人报价后可以刷新页面确定报价是否成功,请不要连续点击报价按钮,避免重复报价),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设有底价的资源,交易系统判定报价是否低于底价,高于底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确定其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不设置底价的系统直接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3、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资格的竞买人是否参与后续的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单位,在4分钟内,有任一竞买人提交新的报价,时间重新计时4分钟,直至无竞买人再出价,系统确定成交结果,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人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的,资源不成交。不设置底价的系统直接确定最高报价者为预竞得人。
4、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报价的,挂牌结束,资源不成交。
九、查询网址:
(略) 场网 http://**)
(略) 自然资源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工 张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73-*-*
(略) 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联系人:李桂美
(略) 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联系电话:047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