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县发展改革局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 )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惠府〔2018〕19号)等规定,拟定了《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下称《方案》),现就该《方案》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将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征求意见及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3日。
期间,如对《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我局价格收费管理股联系。联系人:江柳,联系电话:* ,邮箱:*@*63.com,地址: (略) 96号,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附件1: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docx
附件2:《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政策解读.docx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