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2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 (略) 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 (略) 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略) 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略) 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略) 需的专业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受 (略) 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 (略) 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地震系 (略) (略) 近亲属应聘 (略) 事业单位,按地震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略) 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7日12:00至5月6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 (略) 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 *** )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本次考试不设置异地考点,考生请选择“辽宁考点(沈阳)”。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考点。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可于2022年4月6日至5月8日期间登录 (略)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系统中资格初审情况,需退回补充和修改信息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 (略) 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因防疫工作需要,笔试、面试、打印准考证等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确定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要求登录 (略) 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笔试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全程佩戴口罩。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考核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四方面的内容。各部分的比重分别为2:1:2:5。内容详见附件《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同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入口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 (略) 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细事项,将在面试公告中载明。面试公告请关注 (略) (略) 。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可于面试后登 *** 招聘系统查询面试结果。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 (略) 及 (略) (略) 进行公示。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 (略) 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 (略) (略) 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 (略) (略) 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 (略) (略) 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略) (略) ( (略) 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附件: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略)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