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 (略)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4】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招 (略) 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天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项目主要将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内一层局部、二层、五层进行改造,三层改造提升为二级微生物实验室,改造部分建筑面积为196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内容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设备配置:配置梅毒旋转仪(水平摇床)2台、酶标仪1台、全自动洗板机1台、涡旋振荡器1台,数显混匀器2台、多管漩涡混合器2台、电热恒温水浴锅4台、低速大容量离心机2台、霉菌培养箱1台、生化培养箱(可调温)1台;恒温培养箱1台、拍打式均质器2台、红外灭菌器1台、纯水仪1台、百分之一天平1台、热块(金属浴)1台、组织破碎仪1台。
2.2建设地点: (略) 利通 (略) 102号。盛元东街以东、 (略) 以南、花园街以西、开元大道以北。
2.3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20日历天
2.4一标段: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二标段:实验室设备配置。
注:一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二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安装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1)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为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制造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以上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彩色扫描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 16:09至2024-07-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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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