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略) (略)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市区金山大道与东方路交汇处西北侧( (略) 第一中学东侧)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0日(共10日)
根据《 (略) 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YCC-03单元局部调整》YCC-03-31地块的规划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以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1.用地基本情况:该储 (略) 区金山大道与东方路交汇处西北侧( (略) 第一中学东侧)(YCC-03-31地块编码),总用地面积为4947.43㎡。地块东侧为40m金山大道、南侧为20m东方路、西侧为他人用地、北侧为公园绿地。
2.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RB);其中商业占比≤20%,居住占比≥80%。
3.开发强度: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4.建筑限高≤80m。
5.建筑控制线要求:
5.1建筑红线退道路红线(详见附图):退东侧40m金山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10m; 退南侧20m东方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m;退东侧40m金山大道与南侧20m东方路圆弧切点连线不小于20m; 并符合消防安全及建筑物间距要求。
5.2建筑退用地边界线: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3m(高层建筑不小于6.5 m),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5.3允许配建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垂直距离)的1倍,具体退建以审定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5.4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求,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规划建设。
6.建筑外立面设计要求:
6.1 该 (略) 主干道的临街建筑立面宽度不宜小于30米,不足30米的需与相邻建筑物共同设计、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风格、统一立面装饰,且其建筑立面效果要与相邻建筑相协调。
6.2建筑物外墙装饰应选用色彩淡雅柔和、色泽清新、耐久美观、易于清洗和修缮的材料。应 (略) 景观要求,建筑物性质和使用功能、造型与特色等因素,塑造协调、生动、丰富的空间景观。
6.3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锅炉房、水泵房、配电房、厨房、烟囱、排气孔、贮水池、水塔和各种管线等附属设施。冷却塔应设置永久性遮挡装置,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6.4建筑临街面原则上不放置空调室外机,确需放置的应结合建筑立面隐蔽处理,安置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3.5米,其冷凝水必须有组织排放。同一组或同一幢建筑的防护网、空调室外机位的规格式样应统一。建筑物顶部的设计应与建筑物整体设计及空间环境相协调,除太阳能装置外,其他设施均应隐蔽处理。
7.地块配套设施要求
7.1养老服务设施:按照《 (略) 养老服务条例》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以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略) 、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2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按《 (略) 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规编发〔2017〕20号)执行。
7.3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按《 (略) 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云府办〔2018〕9号)执行。
7.4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按规范分别配置;配电房,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
7.5 5G通信基础设施:按《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通知》(云工信函〔2023〕16号)要求执行。
7.6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略) 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要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
7.7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按照《 (略) 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粤消安〔2022〕5号)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保障设施建设。
8.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9.其他要求: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10.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叶小姐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 ,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 (略) (略) (略) 区金山大道与东方路交汇处西北侧( (略) 第一中学东侧)的4947.43平方米用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