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瓶窑镇D11地块村级联合产业新建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瓶窑镇D11地块村级联合产业新建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项目编号:Y**)。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新建瓶窑镇D11地块村级联合产业新建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拟建设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5%,拟建商业商务以及配套公建及地下室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瓶窑镇, (略) ,南至汲才街, (略) ,北至李家斗港。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完成项目的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工作。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或节能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规模项目的节能评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节能评估合同及批复资料,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 (略) 黑名单的情况。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3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 (略) (略) 仓前 (略) 600号仓前停保基地余 (略) 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节能评估:在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后一周内完成能评,15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审查会后7天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
能效测评:根据项目实施前按业主要求另行约定。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浙 (略) 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的进行计算,根据附件《降低后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基准标准》在计算收费时第一档计费基准标准按100%计取,第二档(含)起每档按50%的计费基准标准进行计取。能耗监测收费按节能评估收费的50%计取。计费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为准。节能评估收费报价已包含能效测评服务(占比50%),招标人在要求实施能效测评工作时不再单独支付能效测评服务费。
本项目总概算为*元,。在实际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瓶窑 (略)
地 址: (略) (略) 瓶 (略) 18号1幢5楼
电 话:0571-*
联 系 人:卞工
招标代理:杭州 (略)
电 话:0571-*
联 系 人:曹工
招标人:杭州余杭瓶窑 (略)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