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ZWK2016-C-008” (略) (略)
职卫体信息管理系统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修改如下: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如与磋商文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略) 市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