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报告表 | 中国 (略) 技术中心( (略) ) (略) 联研发能力提升项目(2024) | (略) 和谐大街 (略) 交汇创新试验基地 | 中国 (略) | 吉林省金润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附件:
中国 (略) 技术中心( (略) ) (略) 联研发能力提升项目(2024)全本 - 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