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江苏省泰兴经 (略)
建设单位:江苏金茂 (略)
基本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80平方米,新建危废暂存库。购置电子秤、通风机等生产类设备,项目建成后仅用于暂存华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的入驻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贮存并统 (略) 置。
公示情况: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危废暂 (略) 一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气、硫化氢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危废暂 (略) 二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氨气、硫化氢经二级碱液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暂 (略) 三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氟化物、氨气、硫化氢经二级碱液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非*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氟化物的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气、硫化氢的排放能达到《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本项目主要为生产废水。定期排放至华 (略) 理经济产业园 (略) 理 (略) 理废水 (略) 理,尾水排入西护场河东侧新建河道。入河排污口pH、COD、氨氮、总氮、总磷、SS排放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通过隔声减振、 (略) 等措施,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 (略) 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 (略) 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