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略) 呼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三期) 第一标段 |
招标人: | (略) 呼兰区水 (略) |
公告时间: | 2022-09-09 |
Untitled document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3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略) 呼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呼发改审〔2020〕20号)批准建设,招标 (略) 呼兰区水 (略) ,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财政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呼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三期) ;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管辖范围内; 2.3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财政局、地税局、土地 (略) 工程(本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盛滨花园、甜研、鑫月花园、园* (略) 工程(本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财政局、鑫月花园、盛滨花园泵房及控制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土地局、园*楼泵房及控制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泵房供电工程(本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 第二标段2,*; 第三标段1,*; 第四标段1,*; 第五标段*;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总工期31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 (略)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第五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 (略)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第五标段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时30分到2022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9时00分至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 (略)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投标人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63.com。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 (略) (略) ; 6.3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 7、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定性评审原则,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 (略) (http://**) 哈尔滨公共 (略) -建设工程(http://**) (略) 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 (略) 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10.2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图纸,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为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10.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10.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10.5 在近三年内(2019年9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10.6本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 (略) 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13号)"文件执行,"哈尔滨 (略) 等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 (略) 等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 (略) (略) 场"。上述评价结果详情请 (略) (略) 查询( (略) 址:http://**)。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7 本项目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 (略) 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 (略) (略) 站http://**: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8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10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略) 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略) 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 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 (略) 呼兰区水 (略) 地址: (略) 呼兰区北大街144号 联系人:荆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07室 联系人:姜女士、张女士 电 话: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