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略) (略) :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以下 (略) )已于2024年7月8日 (略) (略) (以下简称中旺纸业)进行重整,于2024年7月15日批准中旺纸业重整计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旺纸业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计#.44元。其中包含管理人接管银行存款#、管理人账户结息#以及重整投资款#.00元。
2024年4月8日, (略) 裁定确认中旺纸业无异议债权39户39笔,均为普通债权,确认总金额为#.74元。 (略) 裁定确认中旺纸业第二批无异议债权,其中职工(劳动)债权25笔,确认金额为#.63元;普通债权38笔,确认金额为#.02元;社保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
根据案件办理进度 (略) 置实际, (略) 同意,本案破产财产分配采用分批分配方式。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以现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对已产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已确认的破产债权进行清偿。本次分配定于2025年1月20日开始实施,分配方式为货币方式,货币资金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书面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相应银行账户。
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44元。优先清偿破产费用#.87元,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35元、破产案件受理费#.67元、管理人报酬#.84元(实 (略) 确认金额为准,本次提取20%,剩余80%预留)及共益债务#.22元。另预留#.00元用于后续债权追收等诉讼。在清偿完毕上述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扣除预留费用后,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人民币#.35元,用于 (略) 裁定认可的职工(劳动)债权#.63元,清偿率100%;社保债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76元,清偿比例约为27.84%。后续如有剩余财产或追回财产,另行按比例清偿。
基于上述情况,管理人制作中旺纸业第一次分配明细表。该明细表 (略) 备案,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略) (略) 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告送达各债权人,公示期为7日。若各债权人对上述破产财产分配明细有异议,应于2025年1月16日前向管理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