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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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渑池县会盟路 (略) 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华能 (略) 城市污泥耦合发电项目 | (略) (略) 渑池县城关镇华能 (略) 现有厂区内 | 华能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概况 华能 (略) 拟在本公司现有厂 (略) 生活污水处理 厂污泥掺烧工程,依托现有 1#、2#锅炉及公辅配套设施, (略) 污水处理 厂污泥(含水率为~80%)直接与燃煤均匀掺混送入炉膛焚烧的技术路线进行处 置。工程组成包括新建湿污泥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均在 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建成后 (略) 政含水率小于 80% 污泥 100t,每年可处理约 35000t 市政污泥。总投资 44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 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 14.7%。 | 1、废气 (1)锅炉烟气治理 该工程废气排放主要为 2×1164t/h 超临界变压直流锅炉燃煤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等。每台锅炉配置一套“低氮燃烧+SCR脱硝+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处理装置,充分降低 NOX、烟尘和 SO2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净烟气通过一座 210m 高单管套筒式烟囱 排放(2 台锅炉共用)。同时每台锅炉脱硫、脱硝系统烟道进、出口均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烟气中烟尘、SO2和 NOX浓度及烟气排放量。 ①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设置蜂窝型催化剂的 SCR 脱硝系统进行脱硝处理(催化剂层数按“大2+1”布设,即加厚加高的2层运行 1 层备用),脱硝系统效率可达 87%以上。烟气脱硝还原剂由原采用液氨(无水氨)改为采用尿素,不仅可有效降低了约 100t 的 NOX年排放量,同时降低氨区危险等级,消除渑池县内唯一重大风险源,保障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安全。脱硝原理:在催化剂(TiO2+V2O5)的作用下,氨气(还原剂)与高温烟气中的 NOX 发生反应,生成 N2 和 H2O,从而达到脱除烟气中 NOX 的目的。 ②除尘工艺:采用高频电源供电的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电除尘入口布置一级换热(省煤)器,保证进入电除尘器的烟温在 85℃左右,用来提高电除尘的除尘效率和提高烟气余热利用,电除尘效率≥99.995%。 ③脱硫工艺:脱硫系统(Flue gas desulfurization,简称 FGD)采用石灰石粉—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脱硫吸收塔为 1 层托盘+4 层喷淋层+高效三级屋脊式除雾器,无旁路挡板,不设置 GGH,在脱除烟气硫份的同时,降低粉尘的功能,使净烟气排放硫份和粉尘达到超净排放标准,脱硫效率≥97%。 (2)其他设施有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设置 2 个脱硫系统的石灰石粉仓、3 个化学水系统的石灰粉仓、3 个灰库及 2 个渣仓,储存过程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仓顶均设置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无组织排放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是煤装卸、输送、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和除灰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煤方式以火车运输为主,汽车运输为辅方式。两台机组配套的贮煤场采用并行的条形煤场布置形式,贮煤场位于电厂外南侧约750m 处,煤场北侧为陇海铁路;采用封闭煤场,堆煤高度 13.5m,贮量10.9×10 4 t;煤场四周挡煤墙上架设网架+双面镀铝锌压型钢板,煤场安装喷水抑尘装置。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过程均依托现有治理措施及公辅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地面及污泥仓清洗废水依托厂内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给料机、风机及泵,噪声声级范围为 70~80dB(A)。 为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足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对各类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振器,可降噪约 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本项目设备尽量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 10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止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本项目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都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噪声可降至 70dB(A)以下,再经厂房、围墙等屏障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掺烧污泥后,由于燃料用量和种类的变化,引起固废量变化的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锅炉掺烧污泥后总烟气量变化不大,对现有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影响较小,对于脱硫、脱硝和公用工程产生的固废量变化可忽略不计,如: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和机修废矿物油等。类比国内同类项目对炉渣和脱硫石膏的处置方式,锅炉炉渣、脱硫石膏按现 有的处置方式,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和处理,全部外售销综合利用。参考文献《燃煤火电厂掺烧城镇污泥的粉煤灰属性鉴别研究》(掺烧比 7.6%)以及类比国内同类型项目(广州华润电力掺烧污泥项目、江阴苏龙热电掺烧污泥项目)危废鉴定结果,掺烧后粉煤灰不具备危险废物特性,可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实施新增的固废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本项目实施后,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增加量分别为 2825、314、264.7t/a,全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产生量分别为:*、61359、27791.7t/a。均为一般固废。项目灰库 3 个,均为 1300m3;渣仓 2 个,均为 140m3;脱硫石膏库 1 座, 1500m3;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均可利用现状储存设施暂存,对各项灰渣日产日清外售综合利用,要求在极端事故状态下粉煤灰外运不畅时送至备用事故灰场张吕事故干灰场暂存,该灰场于 2016 年建设时建成投产,设计总库容 37.2 万m3,目前已利用 17 万 m3余,剩余 20.3 万 m3库容用于电厂粉煤灰在事故状态下外运不畅时储存。根据现场踏勘,灰场已利用区域现状已进行覆土绿化,剩余库容区采用多层防尘网进行覆盖,设置管理站,每日进行洒水抑尘,无现存环境问题,可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厂区现有一座危废库,位于厂区内东北角,占地面积约 20m2,项目废油、废包装桶及新增的废活性炭将在危废库暂存,定 (略) 处理。废脱硝催化剂目前尚未更换,待产生后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工程为环保型项目,可从根本上解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出路问题,提升渑池县污泥处置能力,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和资源化,节约土地资源。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 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 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 一次公示。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二次公示,期间于2022年8月8日和2022年 8 月 13 (略) 的报纸——《河南经济报》分别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同时在渑池县高村、下段家洼村、崇村等地点以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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