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四川科颗塑 (略) 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科颗塑 (略) 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北坝青东坝工 (略)
建设单位:四川科颗塑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略)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期进行建设,一期拟在现租用的标准化钢结构生产厂房内进行综 (略) ,生产厂房面积为1940m2,在原来3条打包带生产线基础上新增3条塑料制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外购新料及经再生资源回 (略) 理好的废旧塑料(再生料),经破碎造粒后用于生产塑料制品(PET、PP、PE、PVC的塑料带、塑料丝、塑料绳、塑料板、塑料膜),预计年产5000吨。计划二期另租用标准化钢结构生产厂房1000m2,新增6条塑料制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外购新料及经再生资源回 (略) 理好的废旧塑料(再生料),经破碎造粒后用于生产塑料制品(PET、PP、PE、PVC的塑料带、塑料丝、塑料绳、塑料板、塑料膜),预计年产5000吨。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科颗塑 (略)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三台县北坝青东坝工 (略)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8-(略)
邮箱:*@*q.com
地址: (略) 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
4.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略).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