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移动警务终端及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发布时间:2024-04-25 15:13:09
采购计划编号:*-2024-* 预算金额:1,* 元 采购品目:其他终端设备
代理机构: (略) 项目经办人:陈玲玲 项目负责人:郑秋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X-0102JY-*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揭东分局移动警务终端及配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二章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序号1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4、套餐内容
更正为:
107、★每月不少于700分钟国内(不含港澳台)拨打语音通话, (略) 内无限时免费拨打语音通话,全国(不含港澳台)范围内接听免费; 108、★套餐内包含的流量可使用于2/3/4/ (略) 络。流量不少于60G(国内流量), (略) 内所 (略) 络流量组池, (略) 络共享流量不低于*GB(60GB×250套); 109、★移动警务终端每个月不少于100条短信; 110、来电显示及彩铃功能; 111、开通公安APN/V (略) 服务,用于接入公安 (略) 。 112、VPD (略) :VPDN汇 (略) (略) 公安局核心机房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开标地点及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5.本项目开标、评审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评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CA证书到开标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指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 (略) 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原件随现场参加开标时一并提交(若为远程开标的,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揭东分局
地址: (略) 揭东区曲溪街道 (略) 29号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663-*
(略)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