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 (略) 国旗统一悬挂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略)
项目名称:2025 (略) 国旗统一悬挂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最高限价:1,(略)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 (略) 国旗统一悬挂工作项目):
(1)1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 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 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 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或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 (略) 国旗统一悬挂工作项目):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 (略) (略) (changs.ccgp-http://**)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略) (http://**-http://**/)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略) -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 (略) (略) -供应商服务-供应 (略) 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 (略) (http://**)。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略)、0731-(略)、0731-(略)。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 (略) 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 (略) (略) (http://**-http://**/)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略)、0731-(略)、0731-(略)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2号
联系方式:073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南 (略)
地址:长 (略) (略) 157号唐湘电器城6栋9号
联系方式: 0731-(略)
湖南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