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略) 禄脿至县街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禄脿至县街输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禄脿街道办事处、草铺街道办事处、县街街道办事处,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起点:102°19′04.711″E,24°57′42.252″N
重要拐点:102°18′28.427″E,24°56′27.148″N
102°19′34.798″E,24°55′12.199″N
102°20′14.735″E,24°54′06.519″N
102°21′03.247″E,24°51′48.671″N
102°21′06.322″E,24°51′10.206″N
终点:102°22′42.771″E,24°50′18.827″N。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新建约300 (略) 后开始架空行线,新建杆塔69基, (略) 长0.3km, (略) 长17.16km。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土建施工场地回填,基础开挖等土石方工程、物料(包括土石方)的运输装卸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车流 (略) 扬尘等。合理组织施工,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 (略) 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临时堆土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遮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间,并采取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对施工场地堆置土方、砂石料等的临时堆场采取遮盖、保湿等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面积。项目在采取上述降尘抑尘措施后,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内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生产废水能妥善处理,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部及施工生活区租用沿线村庄的房屋设置。施工人员租用沿线村庄的房屋居住,生活污水依托所租房屋原有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本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基本不产生影响。根据工程分析可知, (略) 施工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塔基开挖过程中的噪声,及车辆运输、各类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具有间断性和暂时性的特点,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预测可知: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外20m噪声可小于70dB(A),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昼间噪声排放要求,即昼间≤70dB(A)。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生活垃圾等。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随身带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塔基施工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废包装材料、废弃钢材、螺丝等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三)噪声: (略) 与类比已建成 (略) ,项目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固体废物: (略) 在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五)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
(六)土壤:本项目不涉及。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略) 禄脿至县街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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