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导则要求,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同时位于雷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雷公山园区内。距省会 (略) 216公里, (略) 32公里。总用地面积15.63公顷,项目分布在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苗岭之巅景区、乌东景区、响岩景区,共9个子项目,分别为苗岭之巅景区的千年神 (略) 、吊桥、空中栈道、步行栈道,乌东景区的乌东苗寨风情村( (略) 、苗族银饰锻制和苗 (略) 、客栈、餐馆、 (略) 、 (略) 和蝶母庙等)以及响水岩景区服务区、游客步道改造、观景台、七公里入门区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年,从2016年3月份,到2019年3月份竣工,项目总投资59900万元。
二、本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源主要有房建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作业的挖填土方,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尾气,施工机械噪声及石油类的跑冒滴漏,施工材料的废包装袋,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营运期主要影响源是由于人流、物流增加而带来的交通噪声、娱乐噪声、车辆尾气、餐饮业排气、旅游垃圾、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拟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如下:
a) 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保护景观资源,设置宣传标志,建设过程中对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采取避让、挡护等措施,特别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现有、新增和可能发生的 (略) 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防治。保护植被,加强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地率。
b)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 (略) 理器等措施对餐饮单 (略) 处理; (略) 会车辆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驶入公园内,合 (略) ,防治施工粉尘污染。
c)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施工期污 (略) 处理,在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泥浆沉淀设施,控制施工期间污泥水悬浮物的浓度;加强运营 (略) (略) 管理;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防止农药面源污染。
d)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运营期在村落附近路段采取禁鸣限速管理措施;后期跟踪监测,对客栈、工坊等安装隔声窗等隔声装置。
e)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 (略) 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做到一日一清, (略) 门集中清运,并送至雷山 (略) 处置;餐厨垃圾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略) 理设施的 (略) 理后作为景区植被农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 (略) 前期工作人员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合理建议
4、为 (略) 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 (略) 前期 (略) 书面或者口头建议。
2、采取 (略) 提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五、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略) 雷公山 (略)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省黔东南州 (略) 政府服务大厅
邮编: ***
联系人:王世平
评价机构: (略) 中南勘 (略) (国环评甲字第2701号)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zhouhy1989@ ***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香樟东路16号
邮编: ***
联系人:周工
七、公告说明
公告日期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 (略) 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略) 雷公山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