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物流运输
招
标
文
件
江 (略)
四川富 (略)
一、商务要求
1、招标目的
(略) 及四川富 (略) 物流运输合同到期, (略) 流程启动新一轮的物流运输招标事宜。
2、招标范围及招标实施主体
(1)招标范围及周期: (略) 、四川富 (略) 两大主体,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汽车运输(零担+专车)招标。
(2)招标实施主体:此次招标项目具体由四川富 (略) 统一实施。
3、招标条件
3.1 凡满足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主体均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元(或等值外币);
(2) (略) 货物运输二级(含)以上企业;
(3)参与投标的*方须具有自有运输车辆,且具备锂电行业正/负极材料承运经验。
(4)公司年承运含税运费收入≥*元。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全年至2024年10月缴费凭证);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满足3.1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承运商自评表》(附件1)及以上所要求的附件全部打包发至指定邮箱:*@*henghuahn.com联系人:晏勤联系方式:*),邮件发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至12月6日6点前结束,超过我司截止规定时间邮件作废,不再参与我司此次招标的后续工作。
另:
◆ 本次招标合同签定2年期限,查询近三年0号柴油价格走势、同时结合部分资讯对2025年油价的预测、以及部分货运车辆已有使用液化天然气的模式,2025年报价需在2024年价格基础上作最低5%的下调、2026年需在2025年的价格基础上最低5%的下调。
◆ 若合同期内国家 (略) 费有政策支持,承运价格作相应调整(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4、招标组设置
组长:采购部总监
成员:采购部副总监、财务负责人、仓储物流负责人、法务。
招标组由以上5人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标项目资质审核及最终定点承运商。
5、招标流程
(1)招标书于2024年 (略) 公示10天,供应商收到招标单位邮件回复入围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视为弃权。
(2)招标公示期间接受承运商报名并收取投标保证金*元/家,凭证随招标文件一起,公示期间进行标书答疑。中标承运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履约保证金部分至合同签订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未中标供应商待本次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符合资质(本标书第3点)的供应商基于招标文件制定投标文件。
(4)招标组基于招标规则组织招标会议,投标单位现场实名签到,并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审计/财务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合理合规性。
(5)此次招标具体评标由《评标分析表》包括价格、周期、资质、公司规模、财务状况等要素组成。
(6)招标过程中需基于实际的评标分析进行面谈及议价,议价结束后需要有承运商的签字确认。
(7)本次中标的承运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由承运商盖章回传。对于中标新合作承运商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 (略) 线的运量预测运费的1%提交。承运商承运2个月后,在运输费用大于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可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及方式双方基于实际情况协商。
(8)招标方高层领导与中标承运商进行廉洁座谈,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是新入承运商,需对其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考核。
A、考核分数>80分,且未出现客户投诉或到货不准时/不安全的情况,则考核合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承运商将转为合格承运商。
B、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承运商,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招标方并在整改期内基于年度的招标分析排名进行替补承运商的沟通,在成本可控的情况下落实备用方案。
C、整改不通过的承运商,招标方有权解除运输合同,可立即启用备选承运商。
D、合同内的由于承运商原因临时退出且未沟通达成一致的情况,基于导致影响的严重性,招标方有权没收已缴纳1%的履约金作为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退还,则招标方有权收取承运商上个月货款作为违约金索赔对应的损失,且承运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组成
6.1、投标函(密封)
6.2、竞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6.3、投标公司介绍材料
6.4、资格证明文件
6.4.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年检合格,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6.4.4、相关资质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运资质证明、纳税证明、员工社保记录)
6.4.5、单位公章、法人章;
6.4.6、自有车辆一览表(包括车型、核载质量、车厢长度、已使用年限等)附件3
6.4.7、对应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
6.4.8、全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挂靠车辆还需附挂靠合同)
6.4.9、物流公司客户满意度调查(加盖客户公章)
6.5、物流公司安全运输管理体系
6.5.1、承运商组织结构职责明确,便于人员职责的明确、分工有序
6.5.2、承运商必须具备完善的车辆装卸、在途运输、物流点集配的管理流程或作业指导书,确保货物物流作业的安全性。
6.5.3承运商需要具备完善的在途跟踪管理机制,用于有效地管控货物在途运输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以及发货前的点检机制,避免出现货物漏发的情况。
6.5.4应急管理机制,承运商必须提供合理可行的应急管理相关的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略) 理:
A、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略) 理
B、运输过程遇见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略) 理
C、运输车辆资源不足 (略) 理
D、运输出现货物丢失或破损 (略) 理
E、送货司机失去联系 (略) 理
F、客户拒收货物 (略) 理
G、计划内货物漏发 (略) 理
7、报价及评标规则
7.1、分项报价,见附件《线路及报价明细》,报价参考附《年度承运量预测》。
7.2、所有报价都是门到门(从江西宜春、四川射洪到客户/供应商的指定地点),且为含保险但不含税价格,实际每单发货的送货量不可控,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提货费+送货费+仓储费,承运商必须整体以门到门的运费报价,承运商必须有清楚的核算,对报价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其他二次送货费、拆托费、指定车辆送货费、等待费等特殊费用统一按我司标准。
7.3、主要评标规则:商务评审+技术评审
A、首先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符合要求则按《评标分析表》进行评标。
B、基于《评标分析表》的排名进行分别议标,并对议标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C、基于议标重新进行《评标分析表》的排名。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待定), (略) 经 (略) 河道大道6层1棟1号。
9、附件
《线路及报价明细》、《年度承运量预测》、《承运商车辆信息统计表》等。
二、技术要求
1、总体介绍
1.1、定义
1.1.1、江 (略) 、富 (略) ,以下均简称*方。
1.1.2、合作承运商,以下简称承运商。
1.2、厂房条件
1.2.1、温度:-5℃~45℃
1.2.2、湿度:70~80%
1.2.3、工业用电
1.2.3.1、三相交流电380V±10%频率50Hz±0.4%
1.2.3.2、单相交流电220V±10%频率50Hz±0.4%
1.2.4、 (略) (略) 面,车间和库房地面为固化地坪。
1.2.5、物流设备主要在车间、库 (略) 道路上运行,厂区内通道宽度6m,车间&仓库内主通道宽度6m
1.2.6、 (略) 坡度:≤15%
1.2.7、厂区所有车辆行走时必须开大灯,厂区内限速8公里/小时,主干道20公里/小时
1.3、项目描述
1.3.1、本项目是确认2025年-2026年汽车运输合作承运商。
1.3.2、项目内容包括: (略) 的零担、专车
2、时间计划
2.1关键节点如下:
任务名称 | 时间(暂定) |
招标文件公示 | 2024.11.27—12.7 |
开标 | 2024.12.9 |
评标 | 2024.12.9-12.16 |
中标通知发送 | 2024.12.18 |
合同签订 | 2024.12.27 |
3、服务范围及评审要求
3.1、服务范围
3.1.1、对应货物*方工厂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或指定地点到*方工厂的汽运运输,承运商需根据*方要求优先安排与货物相适应的具体车辆,承运商需保证运输的时效性,货物的安全性(质量、数量),以及服务须被*方和客户认可。
3.2、投标文件要求
3.2.1、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承运商仅仅拷贝本技术要求,对各项批注“满足要求”,或“无偏离”等,承运商需提出切实的证据或者方案以作为支持。
3.3评审要求
3.3.1考核指标
序 号 | 指标名称 | 考评要素 | 指标 | 考评细则 | 分值 |
1 | 到货准时性 | 确保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 | 100% | 1、按签订合同时间执行; 1.1.月度第1次延期扣5分/天,并处以100元/天经济罚; 1.2.月度第2次延期扣10分/天,并处以300元/天经济罚; 1.3.月度第3次延期扣15分/天,并处以500元/ (略) 罚; 1.4.月度以此叠加扣分扣款(备注:如果提前和*方沟通并有我司认可则不考核) 2、由于运输延期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如客户停线)由物流单位承担; | 40 |
2 | 货物安全性 | 包装完整性、货物完整性 | 100% | 1、按合同规定执行; 1.1.年度出现第1次按5分/次扣除,并处以200元/ (略) 罚,造成的其它损失由物流单位承担; 1.2.年度出现第2次按10分/次扣除,并处以400元/ (略) 罚,造成的其它损失由物流单位承担; 1.3.年度出现第3次按15分/次扣除,并处以600元/ (略) 罚,造成的其它损失由物流单位承担; 2、年度以此叠加扣分扣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由物流单位承担; | 45 |
3 | 单证及时率 | 及时性、准确性 | 100% | 1、单证及时率-考核单据、报表等操作的及时率。包括:月度对账单、日运行报表、送货清单(签收单、回单)、发票、日运作情况反馈表、非固定车辆提货委托书等等的及时传送。 (略) 规定考核,超出规定者为不及时到达。 2、出现一次扣一分 | 5 |
4 | (略) 理 | 及时性、准确性 | 100% | 1、单证准确率-考核单据、报表信息系统操作的准确比率。包括送货清单(签收单、回单)、发票、非固定车辆提货委托书等的信息的准确性 2、出现一次扣一分 | 5 |
5 | 司机通讯畅通 | 通讯畅通 | 100% | 司机通讯畅通率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司机进行考察,考察中未接电话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不做考核)。 | 5 |
6 | 提货及时率 | 按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 1、*方要求当日必须完成的提货任务,承运商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我司将视为拒单。 2、倒扣分制,未遵守按5分/次扣除 | ||
7 | 车辆匹配 | 满足发货需求 | 1、不能出现因车辆安排不合理而造成的货物余留 2、倒扣分制,未遵守按5分/次扣除, 3、承运商须承担*方因此而产生的 (略) 罚违约金500元/车次 | ||
8 | 服务加分项 | 客户表扬、合理化建议、协 (略) 理紧急事务 | |||
9 | 服务加分项 | 1、 在搬运、捆绑雨布等作业时,有记录不规范作业行为。 2、 服务态度差,造成客户投诉 3、不遵守仓库管理规定, 有不符规定或不文明的语言/行为 4、在做相关调查时提供虚假信息 5、其它不规范运作或客户投诉 |
考评说明:月度考评分60-79分,当月应付款延迟30天支付;
月度考评分<60分,当月应付款延迟60天支付;
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60分,立即解除当年承运合同;
3.3.2、细化管理条款
3.3.2.1、系统管理:原 (略) 自有的在途跟踪管理的物流系统,需实现专车的全过程定位跟踪,且能被我司查询,且承运商须将每日的收货情况通过报表的形式发与我司,确保我司能及时获取客户端收货信息。
3.3.2.2、法定假日的车辆资源
A、春节以外的法定假日承运商必须保证正常的发运。
B、由于春节特殊假日,承运商基本会提前停运。但若我司在此期间有发运需求,承运商必须保证能满足我司要求的车辆资源(时间、车辆尺寸和价格)。若我司无发运需求承运商原则上停运不超过15天。
3.3.2.3、 (略) 理细化:
A、车辆安排信息:车辆信息必须及时、准确。
B、车辆运行信息:车辆在途的运行状态或意外事故的等信息需第一时间正确反馈。
C、其他商定的监控信息:承运商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回复准确的信息。
D、每单的到货签收照片在签收当天必须反馈至我司。
3.3.2.4、当 (略) 理:
A、回单及时性: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回执单交与*方指定人员,即签收单原件从接单之日起15天内复印或扫描给*方,以便*方跟踪及账务核对。
B、回单完整性:回单上必须有合同要求的签字或盖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字、签收日期,实收数量。
C、电子账单:按签订合同时间执行(月度5号前提供电子账单)。
3.3.2.5、承运商司机提货制度:承运商安排的司机及相关人员言行举止适宜,着重需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且听从*方人员的安排和协调,禁止司机及相关人员随意进 (略) 域、私自使用*方的作业器具、设备。
3.3.2.6、客户投诉:对于运输质量或服务质量,如客户口头投诉,*方则对承运商 (略) 理,出现两次以上, (略) (略) 罚;如客户书面投诉,则采取直接扣分 (略) 罚的措施。
3.3.3、承运商车辆合格率的要求
3.3.3.1、车辆未能够满足下列任何一项者,视为不合格:
A、车辆使用年限不能超过国家要求年限
B、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C、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车险:货险、车险、第三责任险
D、车体、车厢必须干净,无异味
E、高栏车辆应备有足够的雨布、绳索;
F、随车备有通讯及定位工具,承运商能对在途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3.3.4、GPS定位
3.3.4.1、承运商需具备专车全过程的目视化管理,即我司能时刻能查询车辆的位置及具体产品信息。
3.3.5、具体操作细节
3.3.5.1、承运商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运营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罚违约金5000元证照,且*方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1个月的过渡期)。
3.3.5.2、承运商必须对货物实施保价运输,保费由承运商负责
3.3.5.3、装车时,承运商必须仔细清点货物的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并且在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或发生碰撞和包装损坏现象。提货后出现的短少、被盗、被抢、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商负责赔偿。
3.3.5.4、承运商必须将所承运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到*方指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将视承运方违约, (略) 罚当车运费的3倍作为承运商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引起的相应损失,且*方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1个月的过渡期)。
3.3.5.5、从在*方完成提货开始,承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我司所规定地到车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因地震、泥石流、大雾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误,承运商必须在事发的30分钟内通知*方,但要出具有效的证明证实。如承运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方造成损失由承运商负责。
3.3.5.6、发生异常情况,承运方人员要服从并积极配合*方人 (略) 理, (略) 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略) 罚1000元/次。
3.3.5.7、对于专车运输,承运商在未经*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一经发现扣罚承运方违约金1000元/次。另零担货物,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绝不允许与有异味、易爆易燃品等化学物品或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的货物同车运输,一经发现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1000元/次,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3.3.5.8、承运商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实收件数、收货日期或加盖收货单位公章的有效回单。
3.3.5.9、承运商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运作车源,否则*方可自行安排车辆承运(运价 (略) 场价格自行定夺),超出部分运费由承运商支付;对于法定假期的费用调整,需和*方协商确认。如出现3次都无法按需求准备对应的专车资源,我司具备更换承运商的权利。
3.3.6、承运商应具备完善的流程
3.3.6.1、承运商需要具备相关岗成文可以操作的岗位作业指导书。
3.3.6.2、承运商组织结构职责明确,便于人员职责的明确、分工有序。
3.3.6.3、承运商需具备完善的在途跟踪管理机制,用于有效地管控货物在途运输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以及发货前的点检机制,避免出现货物漏发的情况。
3.3.6.4、应急管理机制,承运商须提供合理可行的应急管理相关的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略) 理:
A、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略) 理
B、运输过程遇见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略) 理
C、运输车辆资源不足 (略) 理
D、运输出现货物丢失或破损 (略) 理
E、送货司机失去联系 (略) 理
F、客户拒收货物 (略) 理
G、计划内货物漏发 (略) 理
3.3.7、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方将针对操作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或运输中发生的不规范操作进行再次的修改和补充。完善考评制度与操作规范,促进与承运商之间的共同发展。
3.3.8、关于承运商 (略) 等待收货, (略) 理措施如下:
A、承运商30分钟内通知到*方窗口人员,以便我司及 (略) 理。
B、承运商在本次投标中,明确说明对于等待的情况,承运商是否需要收取费用,如需,请说明单小时的等待费用。
3.3.9、试用期
3.3.9.1、*方对承运商的试用期确定为1个月。
3.3.9.2、承运商试用期间月度考核分数>80分,且未出现客户投诉或到货不准时/不安全的情况,则考核合格,双方进入长期合作状态。
3.3.9.3承运商试用期间月度考核分数<80分,或有客户投诉的,*方给予承运商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月度考核分数仍<80分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3.3.10、履约保证金
3.2.10.1、对于中标新合作承运商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 (略) 线的运量预测运费的1%提交。承运商承运2个月后可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双方基于实际情 (略) 理。
3.2.10.2、合同期内非*方原因,承运商单方解除合同或不及时履行合同且*、承运商双方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方有权没收已缴纳1%的履约金作为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已退还则承运商有权没收上个月货款作为违约金,承运商并承担相应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4、结算条件
价格按 (略) 及价格安排执行,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滚动结算,开票挂账后第3个月付款。承运商于每月15日前开具货运发票并附上月收货方回执《送货单》交于*方,若因承运商原因未及时开票及回执《送货单》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承运商负责。
5、保险及索赔
5.1.1、因为承运商原因导致的理赔,理赔时间不超过30天,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5.1.2、如货物包装损坏,*方的收货单位应在查验货物后在《送货单》上注明货物损坏情况,并加盖收货方公章,并要求承运司机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
5.1.3、我司对承运商的索赔以我司成本专员核算的数据为准,相关的单价或税点以问题发生时的实际数据为准。
6、安全要求
6.1.1、承运商所有人员进入仓库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耳塞等安全用品。
6.1.2、 (略) (略) 的安全规章制度。
6.1.3、违反*方的安全规定,要按照 (略) 罚条 (略) 罚。
7、售后服务
7.1.1、本细则未尽事宜,承运商应积极主动配合*方的需求。
7.1.2、承运商应主动开发更优的运输及联运方式,共同降低运输成本。
8、审计条款
8.1.1、保密条款
8.1.1.1、供应商应当按照*方要求遵守*方的保密规定。
8.1.1.2、未经*方许可,任何文件严禁外传到第三方。
附件1:
投标 承 诺 书
四川富 (略) 、江 (略) :
我单位于 年 月 (略) 发布的关于2025年-2026年度物流运输项目的招标信息。经我单位慎重考虑, (略) 此次招标,在此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 我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书等有关证明真实无误。
二、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对标书文件、合同条款之内容完全理解,并且完全接受其条款。
三、 我单位参加此次竞标自愿缴纳 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我司提供虚假资料参与投标、无故不按时参加招标会,或中标后我方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该保证 (略) 损失。保证 (略) 对我单位其他违约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盖章:
日期: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单位名称: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参与四川富 (略) 、 (略) 2025年-2026年度物流运输(零担+专车)项目招标,特委托受托人作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委托人参加此次招标,受托人参与投标报名、投标报价、签署合同及其他文书等一切与此次 (略) 均予以认可。
该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无权转委托。
委托人:
盖章:
日期:
自有车辆信息汇总表
承运商名称(公章):
序 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车厢长度 | 核载 重量 | 已使用 年限 | 额定 年限 | 车辆 属性 | 行驶证 | 责任人 |
合作车辆/挂靠车辆: 辆 |
说明:车辆类型:指重型/轻型厢式货式; 车辆属性:指油车/天然气车
附件4:
2025年-2026年竞标报价一览表 (第 轮报价)
序号 | 省份 | 地区 | 路线 | 零担价格(未税) | 专车价格 (元/车,未税) | ||||||
元/吨 | 运输周期 | 4.2M | 6.8M | 9.6M | 13.5M | 17.5M | 运输周期 | ||||
承运商名称(公章):
报价日期:
附件5:
中 标 通 知 书
XX司: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略) 的规章制度,我司对贵司所有投标文件及价格进行评审后,确定贵公司为我司2025年至2026年物流运输项目的中标单位, (略) 线及价格见明细表。
请贵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1、 尽快进行合同签订事宜,并于 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
2、 如因贵公司原因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包括但不限于):撤标、对于双方已达成一致的事宜坚持修改、未能按时办妥相关必要手续、未能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则本中标通知书作废,贵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且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四川富 (略)
日期:
联系人电话:
供应商回执(公章):
日期:
阳光招标告知函
各投标单位:
为规 (略) 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招标行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避免腐败事件发生,实现“阳光招标”目的,有效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将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廉洁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标单位不得实施的行为
1、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贿赂招标单位工作人员;
2、不得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旅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3、不得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亲属婚丧嫁娶、生日、升迁、升学等为由赠送钱物;
4、不得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应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承担支付的费用;
5、不得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服务、劳务、或者提供干股或其他变相利益;
6、不得实施围标、串标、泄露招标单位机密,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的行为;
7、不得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等行为。
二、招标单位应严格遵守的事项
1、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略) 有关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单位索贿,不得接受投标单位任何利益;
2、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并贯穿招标过程始终。对各投标单位予以公平对待,对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不得设置“软门槛”,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名(已 (略) 列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除外);禁止向投标单位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包括标底信息、其他投标单位报名或报价信息等;禁止暗箱操作行为。
三、监督及奖惩
1、针对本告知函内容,各投标单位之间应互相监督,同时加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 有任何违反情况,投标单位应立即 (略) 监事会或董事长办公室举报, 并有义务提供记录其他投标单位或招标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一经核实, (略) 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举报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
2、 (略) 在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查实时,投标单位应积极配 (略) 的管理人员或监事会人员的各项调查、核实工作,不得提供伪证,不得搪 (略) 的管理人员或监事会人员。
3、投标单位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告知函明确规定的投标单位不得实施的行为,一经查实, (略) 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将把该投标单位列入合作伙伴黑名单,永久取消该单位 (略) 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的投标及其他合作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若因其行为 (略) 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造成的损失超出前述金额,还应足额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告知函明确规定的事项,若 (略) 制度予 (略) 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经查实的投标单位或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标单位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签订商务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阳光招标协议》(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合同范本附件)。
五、 (略) 监督举报渠道
(一) (略) 监事会举报渠道:
电话:0816-*、*
邮箱:*@*ulingroup.cn
微信号wxid_9i1hotmrvpdb22
(二)董事长办公室举报渠道:
电话:*
微信号: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