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苍溪县“十四五”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苍水〔2022〕197号)及《苍溪县五龙镇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复核,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组织实施。
附件:《苍溪县五龙镇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苍溪县五龙镇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于2022年11月23日在广元组织专家对《苍溪县五龙镇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 (略) 水利局、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于2022年11月29日上报了报批稿。根据编制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碾子沟水库位于苍溪县五龙镇石板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38km2,总库容17.9万m3,设计灌面1000亩。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20.8m,坝顶轴线长90m,坝顶宽4.0m,坝顶高程748.95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端,为开敞正槽式堰,堰顶高程747.00m,堰顶宽10.4m,溢洪道边墙、底板均为砼衬砌,全长97.1m;放水设施位于库内右岸,为涵卧管结构,设计最大放水流量0.1m3/s。
该水库已运行40余年,目前病害严重。主要为:大坝防洪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坝体存在白蚁危害;溢洪道边墙高度不足,消力池底板损毁严重;放水卧管渗漏;水库管理房破损。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碾子沟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碾子沟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碾子沟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2.9m3/s,洪水总量29.3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36.2m3/s,洪水总量48.6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碾子沟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747.00m不变。同意碾子沟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747.00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22.2m3/s,设计洪水位748.30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35.2m3/s,校核洪水位748.77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碾子沟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748.95m,防浪墙顶高程749.60m,低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749.78m,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采取加高防浪墙的方案解决防洪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治后坝顶高程748.95m,防浪墙顶高程749.95m,等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749.95m,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水库防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坝体填筑粘土料质量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坝体未见有较大变形,整体稳定性较好。
(三)坝基无软弱层及不利软弱结构面分布,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承载能力及抗变形性能,不存在抗滑稳定、渗漏、渗透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溢洪道边墙及底板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五)放水设施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四、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碾子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碾子沟水库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上游坝坡拆除原护坡,采用六棱形砼预制块护坡。
(2)坝顶防浪墙采用C30钢筋砼加高0.35m。
(3)下游坝坡修复破损的框格梁。
(4)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溢洪道整治设计。
(1)溢洪道(0+078.2m~0+092.1m)段拆除底板重新采用0.3m厚C25砼衬砌。
(2)溢洪道(0+078.2m~0+089.2m)段拆除重建两侧边墙。
(3)溢洪道(0+089.2m~0+097.1m)段两侧边墙采用C25砼加高。
(3)0+018.6m处新建简支梁板式结构交通桥1座,共3跨,桥面高程848.50m,桥面宽3.5m。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放水设施整治设计。
拆除原放水卧管及消力池,在原址新建C30钢筋砼梯级放水卧管,级差0.5m,消力池采用C30钢筋砼箱式结构,与原涵管相接做好截水防渗处理。
4.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设计
同意增设大坝位移变形观测桩、渗流观测等安全监测设施;同意增设大坝安全动态监测设施。
5.附属工程
同意对管理房进行维修。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枯水期施工,并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死水位,卧管施工采用临时围堰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围堰填筑按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5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碾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运行期由苍溪县五龙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苍溪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 (略)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工程概算总投资114.25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