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新河县 (略) 以 关于河北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批投资[2024]1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河县西流乡、荆庄乡、白神乡、仁里乡、新河镇、寻寨镇等6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铺设主管道长度(略)米,入户管道(略)米,更换户表智能水表(略)套、总表58套;提升改造配水泵站18个; (略) 等。 2.1.3合同估算价:173.(略)元,其中勘察部分:53.(略)元,设计部分:119.(略)元。 2.1.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或设计资质要求(如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略)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或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 (略) 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4 00:00 至 2024-12-30 23:59 ,登录 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4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网、惠招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和“分散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千鸿 (略) (联系人:李瑞超,受理电话:0319-(略),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 (略)
电话:0319-(略)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中标人 | 30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河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千鸿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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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 (略) (略) 北 | 地址: | (略) (略) (略) 南延巨业大厦7层(南侧-1)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邱建勋 | 联系人: | 李瑞超 |
电话: | 0319-(略) | 电话: | 0319-(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