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节能提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节能提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节能提升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衡 (略)
建设地点:衡阳松木经 (略)
建设内容:新建E7厂房,改建E3/E4厂 (略) 、E5厂房喷涂线,建设注塑线、喷涂线、装配线、SMT车间及配 (略) 、环保设施等,形成年产(略)付汽车车灯总成的产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 (略)
联系人:郑羽桓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衡阳松木工业经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根据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衡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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