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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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 内蒙 (略) (略)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敖勒召其嘎查 | 内蒙古隆久 (略)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位 (略)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敖勒召其嘎查,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再生*t建筑垃圾,年产*t沥青混凝土,年产*t水稳混合料,年产*m3混凝土,年产*m3混凝土预制件,年产*块环保砖。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车间、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稳混合料搅拌站、环保砖生产车间、混凝土预制件车间、混凝土搅拌站等生产单元;建筑垃圾堆场、骨料堆场、沥青储罐、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储运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机修车间等辅助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集中在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建筑材料装卸搬运、设施设备安装等过程,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施工期建筑垃圾的影响。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 (略) ,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清洗轮胎及车身,不 (略) 。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均不在场地内住宿,砂石搅拌、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施工作业废水,通过场地内建设的临时简易沉淀 (略) 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控制施工 (略) 线,控制车速,减少噪声影响;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分拣,废物尽量回收再利用,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不能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东侧的建筑垃圾消纳 (略) 理。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单元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排放和车间堆场、再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排放;水稳混合料单元骨料投料粉尘排放、水泥筒仓粉尘排放、新骨料堆场无组织粉尘排放;沥青混凝土单元矿粉筒仓粉尘排放、冷料上料粉尘排放、骨料加热烘干及筛分配料混合烟气排放、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沥青储罐及产品卸料沥青烟排放;环保砖及混凝土生产搅拌系统粉尘排放和配套原料筒仓粉尘排放。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位于全封闭车间内,且采取了集尘罩(集尘效率90%)+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的治理措施,废气经15m高P1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沥青搅拌站骨料加热烘干、筛分配料过程采取布袋 (略) 理骨料干燥系统废气中的颗粒物,经除尘后,废气由20m高P2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和挥发性有机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由8m高P3烟囱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产品混凝土出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芘,沥青储罐废气经呼吸口密封管道收集,产 (略) 废气采取集气措施收集沥青烟,沥青烟收集后采取两级活性 (略) 理(总效率84%),尾气由15m高的P4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沥青烟、苯并芘、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混凝土搅拌过程、环保砖原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由15m高的P5和P6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限值标准要求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均采取仓顶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的措施, (略) 理筒仓进料过程中的粉尘废气,水泥筒仓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矿粉筒仓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建筑垃圾堆场、再生料堆场、新骨料堆场均采取了封闭措施,并定期洒水喷淋;沥青搅拌站、水稳混合料搅拌站冷骨料上料部分也采取了半封闭彩钢棚;运送皮带为彩钢封闭结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SO2、NOx、沥青烟、苯并芘)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生活污水 (略) 化粪 (略) 理后,经污水管道(本项目配套的六通一平工程)进入敖勒召其 (略) (略) 理,六通一平工程未完成前,生活污水定期由污水罐车拉运至敖勒召其 (略) (略) 理;生产废水主要为环保砖、混凝土和水稳站搅拌生产线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运输车辆车轮清洗废水。搅拌器冲洗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全部回用生产;车轮清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洗车轮,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设备、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物料输送及搅拌设备、混凝土、环保砖、水稳混合料物料输送及搅拌设备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工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废铁和不能利用的废料(土),环保砖搅拌和商砼站混凝土搅拌工序除尘灰,沥青搅拌站热骨料筛分产生的不合格骨料,环保砖和混凝土预制件不合格产品以及水稳混合料搅拌机清洗和车辆冲洗产生的泥沙;同时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期间还将产生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环保砖原料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和混凝土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分别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建筑垃圾再生除铁过程产生的废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过程产生不能利用的废料(土),送建筑垃圾消纳 (略) 理。沥青混凝土热骨料筛分过程产生的不合格骨料收集后送骨料堆场作为水稳混合料原料使用,不外排;环保砖不合格产品及混凝土预制件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送入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车间重新破碎加工,作为再生料综合利用,不外排;环保砖、混凝土、水稳料搅拌机以及车轮冲洗过程产生沉淀泥渣,定期清理后送东侧建筑垃圾消纳 (略) 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及废导热油均采取采取密闭防渗包装方式收集后,于危 (略) 存放,定期交资 (略) 理。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 (略) 进 (略) 防渗措施,重油储罐、沥青储罐、柴油储罐和机修间与导热油炉 (略) 作为重 (略) 采取防渗措施,要求地面防渗结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m厚、K≤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库地面防渗结构应满足至少为2mm厚高密度聚*烯膜(K≤1×10-10cm/s),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K≤10-10cm/s; (略) 事故水池、沉淀池、化粪池及其配套管道按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结构防渗性能应满足1.5m厚、K≤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略) 域按简 (略) 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