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21〕9号)、《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解决乡村振兴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促进我县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大战略思想,全面贯彻治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把解决“三农”作为重中之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方针,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以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协调的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逐步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农村脱贫农户自身的“造血”功能,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改变,提升农业经济内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
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领全局,优先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正确把握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改革,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加快补齐农牧业农牧区短板。
2.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涉农整合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3.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支出,兼顾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4.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乡村振兴成效巩固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5.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二)目标任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紧跟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做到2035年定结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和群众生活改善。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布局合理。农牧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牧民增收渠道多元稳定,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基础设施支持体系完善,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跨区域互联互通水平大幅度提升。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格局基本定型,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定结县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陶明君,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次琼为组长。 (略) 长、县委常委副书记张万财,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巴桑,县委副书记高剑锋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县级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行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定结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边巴普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设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10个专项工作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实施以书记抓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及乡村振兴的工作,凝聚起为打赢下一步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合力,形成了分团作战、协力攻坚的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工作标准,建立乡村振兴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自治,法制,德治相结合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建立农牧区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加强项目建设。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一是乡村振兴规划整合。各乡镇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水利水电工程、乡村振兴建设及产业发展等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定结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库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二是乡村振兴资金整合。依据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具体围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易地搬迁、教育脱贫、社保兜底、转移就业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三是乡村振兴项目整合。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加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整合。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边贸旅游产业发展以及涉农贷款财政贴息、乡镇公路、村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四、整合资金
(一)范围及重点。整合的范围是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有严格要求、明确使用规定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除外),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林业产业和木本油料生产扶持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农牧业科级三项费)、旅游发展资金、社会扶贫资金、衔接乡村振兴有关的其他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乡村振兴任务要求,完善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机制。
涉农整合资金集中投向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三方面,并按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等建设与维护;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民生改善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危旧房改造、庭院经济等涉及民生项目。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资金整合来源。定结县人民政府在年初《定结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结政发〔2022〕17号)的基础上,作如下说明:
截止目前,定结县统筹整合资金共计14317.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56.32万元、自治区资金3425.91万元、县级资金535万元。
1.在年初整合方案的基础上,新增1649万元。指标文件为《 (略) 财政局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2〕26号)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2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5万元;《定结县财政局下达2022年追加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结财预字〔2022〕006号)下达资金235万元。
2.在2022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总基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定结县陈塘镇驻地四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74.6万元,用于定结县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待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74.6万元下拨后,调整到定结县陈塘镇驻地四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三)整合资金用途及资金占比。我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共计整合14317.23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资金5274.14万元,占总资金38.47%、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3000万元,占总资金20.95%、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1480万元,占总资金 10.34%、整村推进类资金3375.4万元,占总资金23.58%、生态岗位类资金878.09万元,占总资金6.14%、其它类资金74.6万元,占总资金0.52%。
(四)建立健全整合资金使用运行机制。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多渠道增加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完善资金使用成效。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年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中未安排项目的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0.23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9.91万元及本次中央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414万元,共计1624.14万元。用于定结县羌姆商砼站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料房、生活用房、大门、机井房、蓄水池、沉淀池、室外给排水、室外电器等相关附属工程,购买混泥搅拌器、商砼罐车、地磅、装卸机等配套设备。项目实施可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激发农牧区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预计年均实现收益70万元,带动贫困户47户贫困人口174人。
(二)原定结县陈塘镇驻地四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调减资金74.6万元,用于2022年定结县扶贫贷款贴息。主要用于偿还小额信贷贷款贴息部分,受益脱贫户数658户,受益脱贫人口2310人。
(三)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定结县琼孜乡朗玛村朗普孜阿水厂配套补充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布局设计、购置材料进一步分化洗手烘干间(2间)、更衣室、水处理间、过脚池、吹瓶车间、空瓶缓冲车间、瓶盖消毒间、洗理间、成品车间、瓶坯储藏间、材料库等基础设施和聘请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布局及操作培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3万元,带动贫困户3户贫困人口12人。
(四)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万元,用于定结县萨尔乡普圭岗琼多尔吉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买犏牛40头,购买饲草料及青饲料。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9.8万元,带动贫困户8户贫困人口26人。
(五)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定结罗飞琼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合作社外围墙300米,2座羊社大棚200平方米;新建仓库300平方米;购买饲草、饲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6万元,带动贫困户21户贫困人口78人。
(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定结县乃巴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买繁殖母羊500只,购买应急防灾储备饲草20吨,精饲料10吨。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带动贫困户3户贫困人口18人。
六、重点保障工作
(一)机构保障。为完善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定结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注入,聚集形成配套产业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
(三)制度保障。一是县领导小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另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建立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三是完善政策制度法规。创新政策支撑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监督保障。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激励群众热情参与,积极推动和广泛监督,使乡村振兴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凝聚全民力量,形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强大合力。
(五)审计保障。县发改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 (略) 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交接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定结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补充项目投资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