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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NHCG:*)
项目所在地区: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89.8215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县勤合商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52,898,215.00元(大写:*仟*佰***万*仟*佰*
**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
明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m,ccgp.gOv.c)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q.com。资料包括:(1)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
构人员联系确认(联系电话:程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
七、其他
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略) 受红 (略) 的委托,对红河县2023年
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含制造商)参
加。
2.项目编号:YNNHCG*:
3.项目名称:红河县2023年中小学(园)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项目: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52,898,215.00元(大写:*仟*佰***万*仟*佰***元整)
5.采购内容:
序号名称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备注
】信息化建设及功能室建设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无
6.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使用单位指定的具体地点: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
明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http://**)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即.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网上获取:*@*g.com。资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人
员联系确认(联系电话:程然*)。
3.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单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
3.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 (略)
地址: (略)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东兴街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
联系人:程然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 (略)
地址: (略)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东兴街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C座1501
联系人:程然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程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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