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廷乡东江源龙廷河、大田河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廷乡东江源龙廷河、大田河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寻乌县人民政府以寻府办抄字〔2023〕3号和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寻发改字〔2021〕2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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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寻乌县龙廷乡。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改造农田退水渠长223米,面积335平方米;2.新建生态沟渠4.68千米;3.新建生态护坡式湿地32400平方米;4.种植水生植物32400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62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19万元(以县财政审核为准),施工承包费暂定为1243万元(施工合同价由寻乌县财政局审核后工程预算下浮12%为准,最终结算价以县财政审核为准);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至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采购部分:按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采购质量合格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3)施工部分: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计划工期:总计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主要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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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3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聘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以上人员非经招标人提出,中标人拟派人员不得更换。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不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一个施工方和一个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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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6.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
(2)投标资格被取消;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
3.6.3 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正式员工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3.6.4 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或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要求按《关 (略)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7月 9 日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1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七、 其他说明
7.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2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 (略) )。“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 http://**: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寻乌县龙廷乡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联系4人:钟工
电话:*
办公地址: (略) 长征大道1号中航公寓东座1301室
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寻乌县县政府大楼三楼
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
2023年6月16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寻乌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寻乌县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寻乌支行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赣州寻乌支行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寻乌支行
6、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寻乌支行
7、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 (略) 新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