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HBAL-(略)QG-02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孝感安(略)35KV杨兴线7#至19#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孝感安(略)35KV杨兴线7#至19#迁改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2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60变更为 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20。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评分标准: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范围为 60-100,由招标人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变更为: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2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由招标人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湖北 (略)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