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管常规修复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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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管常规修复项目 | (略) 宁江区毛都站镇 | 吉林油田多源 (略) | 中环赢创(吉林) (略) | 利用现有厂房及装置拟对油田使用过的旧油管进行常规修复,设计生产规模为5000t/a,需防腐面积总计约为*m2。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封闭清洗车间内产生的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喷漆工序和晾干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经P1、P2、P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等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非*烷总烃厂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做农家肥;油管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油管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上层含油废液排入集油池,下层清液定期补水使用,不外排;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集雨池,与含油清洗废水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3.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定施工作业时间、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管、废管头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砂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清洗废油、清槽废液及废渣、废切削液、废切削金属屑、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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