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发展改革委: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兰坪铅锌矿260万t/a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怒发改产业〔2023〕32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怒江州铅锌矿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同意建设 (略) 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260万t/a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为铅锌硫化矿石、铅锌氧化矿石,附带采出少量石膏、天青石、硫铁矿。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扩建,露天开采的生产规模在现有89.1万吨/年的基础上新增170.9万吨/年的采矿规模,矿山采矿规模扩建为260万吨/年,以现有设备为基础新增生产设备;新建一座10000吨/天处理能力的粗碎站及配套设施;3#堆场搬迁至架崖山临时堆场;改造中部、南部公路主干道0.92公里;新建一座撬装式加油站;建设绿色、智慧矿山等配套设施、辅助工程建设。矿山设计服务年限19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9万元,其中:矿山技改扩建投资为*.57万元,建设期利息1812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总投资的30%,其余70%由企业向银行贷款筹措。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略) 兰坪铅锌矿区260万吨/年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核准意见的函》《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 (略) 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260万t/a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3〕154号)等。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