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S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 (略) 马 (略)
通讯地址: (略) 左云县小京庄乡京庄村北4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