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高湖综合开发项目——水质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地址: (略) 水利局东侧、新江、高湖湖区及高湖主要入湖口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包括浦阳东江补水活水工程、入湖河道水质净化工程、湖区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相应的运行管理维护。
⑴浦阳东江补水活水工程:浦阳东江补水活水工程为从浦阳东江引水至高湖,设计流量为2.15m3/s,18.6 万m3/d。主要包含进水闸工程、原水管工程、补水预处理工程、湿地工程、补水泵站工程、补水管工程、水质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等;
⑵入湖河道水质净化工程:入湖河道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是对水质较差的入湖河道设置水质净化装置,分别置于象鼻山闸、1#涵管、2#涵管、章金渠闸站、3#涵管、6#涵管入湖口,处理规模共18700m3/d。
⑶湖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沉水植物*m2。
⑷水环境监测工程:建设1 个在线水质监测固定站,7 个在线水质监测浮标站。
建设工期:工程总工期18个月。
项目投资:工程总概算1712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799万元,其他费10324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水利局、永利润园、明珠花园、 (略) 陈石灌区管委会、*旺小区、祥生·西湖公馆、琅山村、高湖村;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浦阳东江、新江、高湖、象鼻山渠、1#涵管、高湖东渠、3#涵管、6#涵管、2#涵管。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尾气、恶臭、沥青烟和钢管焊接、焊缝防腐废气等。
在施工作业区物料装卸、材料运输、汽车行驶过程中都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施工场地和露天堆场裸露表面也将产生风吹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车辆行驶尾气所含的污染物相似,主要有SO2、NO2等。沥青路面施工期间的沥青摊铺作业过程中将会有沥青烟和α-苯并芘的排出。疏浚底泥在干化过程及堆放过程中,底泥中的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后会散发出恶臭。项目输水管道主要采用钢管,需现场焊接,焊接采用CO2气体保护焊,烟雾产生量与传统工艺相比,排放量较少。另外,焊缝防腐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污染源多为无组织排放,点源分散,总的排放量不大。
2、废水
本工程施工污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场地内汽车和机械冲洗废水、围堰基坑废水、水闸施工废水、管道试压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回用。水闸基础施工在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管道试压水排放作为高湖生态补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人员尽量租用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的卫生设备处理。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纳管或委托环卫部门 (略) 浣东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不大,在不同的时间其影响区域不同,总体上存在无规则、强度大的特点。但在某一时间段、某一区域,影响的暂时性较突出,给施工期管理带来难度,且噪声源为流动源,不便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逆的短期行为。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
4、固废
本工程固废产生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垃圾、隔油池废油、废土方、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
本工程疏浚、围堰施工等施工作业将引起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作业点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的影响。由于水体中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和程度一般不大,且工程河段水面较为开阔,施工引起的悬浮物可在较短时间内扩散稀释,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较小。这种影响局限在施工点附近区域内,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6、其他
本工程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源包括施工期水污染、施工车辆燃料油泄漏、污泥堆场防渗层破裂、人群健康、生态风险、水质污染风险等。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计影响分析 | |
废气 | 施工期 | ①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外架扬尘喷雾; 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土石方应及时调运利用,减少临时堆置时间,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洒水、简易覆盖等防尘措施; ③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拌和站; ④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⑤临时表土堆场尽量远离村庄,表土堆场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内容,缩短表土中转周期,以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⑥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船舶要求选用电动船舶。 ⑦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 ⑧河湖疏浚过程中,在附近分布有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2-3.5m。 ⑨要求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 ⑩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 ?清淤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及冬季进行。 ?淤泥运至景观提升工程区域内回填,用作景观覆土,由于淤泥方量较少,经在景观场地晾晒后就近回填即可,不设淤泥堆场。淤泥转运时应尽量做好密闭措施,尽量避开恶臭最严重的夏季,淤泥晾晒场地选址必须远离居民点30m 以上,位于上风向。 ?采用成品沥青,不设置沥青搅拌站。 | 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恶臭、沥青烟、焊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废水 | 施工期 |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设置废水现场收集处理设施,设置沉淀池,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地沟收集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pH、加药处理后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 ②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要求在施工机械停放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区设置沉淀池、隔油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 ③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④水闸基础所有桩基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沉渣干化后外运,本工程在水闸施工区域布设1座泥浆沉降池,沉淀池采用半填半挖式,池深1.5m,底长5m×宽5m。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水闸施工宜在每年的11月~1月进行。 ⑤施工人员尽量租用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的卫生设备处理。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⑥建议沿围堰外围侧和河道交汇处设置防污屏等环保措施。围堰作业均安排在非汛期,缩短作业时间。 ⑦散料堆场四周使用砖块砌出高 50cm 的挡墙并做好遮盖等防雨设施。施工弃土、弃渣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清运。 ⑧在各施工区建排水明沟,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达标后尽量进行重复利用,用于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另外,工区内的清洗水应通过排水明沟排入沉淀池,统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 ⑨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漏油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 ⑩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集水沟沉淀淤泥,加强对隔油油脂的外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 | 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
运行期 | ①应做好进水闸、补水预处理站和入湖河道水质净化设施的维护和运行调度工作,保证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况;对历史险工险段做好抢险预案,准备好各项抗洪抢险物质储备。 ②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浦阳东江取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控系统,监测实时流量及逐日水量,配水量年内总量控制。 ③加强河道保洁,定期清理河道表面的漂浮物等垃圾,保障河道水景观。 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噪声 | 施工期 | ①场地布置: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②机械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择优质低噪声作业机械和工艺,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③隔声措施:在施工区两侧和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一定高度的简易隔声屏。 ④施工计划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 22:00~次日 6:00 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⑤在施工场地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时(如打桩机、挖掘机等)受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敏感点一侧,距离约120m内,设隔声屏障进行围护。 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⑧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营运期 | ①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并对闸门启闭机及水泵基础、机房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②进水闸、补水预处理站和入湖河道水质净化设施周围进行绿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不仅可以改善环境,同时起到降噪效果。 ③加强对闸门、水泵、补水预处理设施和入湖河道水质净化设施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避免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对某些故障的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 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4类区排放限值 | |
固废 | 施工期 | ①清淤产生的植物残体和垃圾,分区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渣土应纳入工段所在地的建筑渣土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尽可能加以利用。 ②运输汽车、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产生的表层浮油属于危险废物,选址及贮存方式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回收。 ③建设单位产生的土石方均用于自身工程。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
运行期 | ①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河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 ||
生态保护 | 施工期 | ①施工时要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水体,避免造成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生物量损失。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减少有害物质对浮游生物的毒害。严格执行施工废水处理措施,防止油污进入水体中影响水体水质。施工期间,禁止在河湖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 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后期通过适当投放蚌、螺类、青虾等人工干预手段,加快工程河湖底栖生物的恢复。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鱼类及其他游泳动物的迁移。 ③严格控制施工面积,防止破坏范围的扩大。河床开挖施工时弃渣堆放要尽量减少对湿生植物的埋压。 ④施工单位和当地渔政部门可根据施工中鱼类实际损失的评估情况商定鱼类的增殖和补偿。 ⑤开展鱼类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监测。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 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以减少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月),减少施工过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⑧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面积。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征地红线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⑨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疑似保护级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采取保护措施;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 ⑩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临时占地,如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和水面外,也应及时、尽量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施工单位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减少施工占地及扰动生态系统。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设立防护网和施工沿线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减少对河湖沿线植物正常生长的影响。 ?由于工程采用分段施工,每段开挖场地会设置临时堆土场,对工程可以回用的弃土应及时回用,不能及时回用时应在临时堆放场所设置挡土墙,周边设排水设施,等到下一段工程开始时能及时回用,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植被绿化。 ?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 ?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扬尘,避免夜间施工灯光影响,降低对动物生境带来影响。 | 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运行期 | ①工程建设进水闸仅在需要进行补水净化时关闸,平时一般开敞流通。若在4~6 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②工程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高湖综合开发项目——水质提升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的情况下,不利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水文情势重大变化,对高湖河湖生境及水生态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高湖水质得到全面提升,实现“构建生态、美丽、健康高湖”的项目目标。因此本工程是区域水系水环境和水生态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区域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安定和团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在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前提下,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永利润园、明珠花园、*旺小区、祥生·西湖公馆、琅山村、高湖村居民。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采取行政村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 (略) 政务服务网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575-*,联系人:蒋工
2、浙江 (略) (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盈丰街道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2室 邮编:*
3、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0575-*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