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4]01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已由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 (略) ,建设资金为 1719.17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1719.1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津泽 (略) 受 天津健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1项,主要包含信号灯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部分。同步实施外接电源、设备防雷及接地、传输链路、线路管道、团泊大道与西支路十三交叉口改造等附属工程。,总投资额1719.1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信号灯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部分。同步实施外接电源、设备防雷及接地、传输链路、线路管道、团泊大道与西支路十三交叉口改造等附属工程。信号灯系统工程,采用实时自适应协调的系统,主要设备包括信号灯控制机、灯杆、机动车信号灯、人行道信号灯、一体化人行信号灯、信号灯电缆、管道埋设、检查井、电源等。车流量检测系统工程,采用400万像素视频+77GHZ雷达流量检测器,附着于电子警察杆体、单台视频车量检测器最多覆盖4车道,车检器安装于检测区域的中间位置。车检器视场下沿调整至距立杆5-12米处,保证车流检测率≥95%。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工程,本工程实施前端路口单元数据传输单元,同时根据需要对既有中心数据处理单元扩容。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路口单元设备主要由高清电子警察摄像机(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高清卡口摄像机(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电警主机、频闪灯、多合一环保补光灯、红绿灯检测器、网络传输设备(ONU、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组成。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本工程实施前端设备(视频采集)、传输设备(信号传输)等部分。包括在路口处每个断面设置1台智能监控球机、现场配备存储设备等。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总投资额30.7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6年05月2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5月26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6年05月2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机电安装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机电工程专业),均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人员注册证书须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效;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传文(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美怡 电话:*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1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 (略) 受理负责人:董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