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顺庆区万年西路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仪陇县 (略) 生猪屠宰场项目 | 仪陇县金城镇电光村 | 仪陇县 (略) | (略) 国环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生猪屠宰车间1栋,待宰间1间,附属用房1栋,办公楼1栋,污水处理站1座,建成后达到年屠宰生猪16万头的规模。 | 1、废水:本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仪陇县金城镇生活净水厂(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有恶臭的处理单元密闭,并对各单元分别采取负压抽风系统,负压抽出的恶臭气体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生物滤床除臭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待宰间和屠宰间废气经负压收集之后采用引风机把恶臭气体引至生物滤床除臭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燎毛炉燃烧废气在屠宰区内无组织排放;焚烧炉焚烧废气采用“二次燃烧+急冷兼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装置”对焚烧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项目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室内隔声等措施,可最大程度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猪粪便使用密闭运输车每天清运,作为有机 (略) ;疫病猪、病胴体、病内脏和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均集中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间进行焚烧处理;胃肠内容物经内脏间的收集桶收集后,由人工运至位于待宰间南侧的固废间内进行收集暂存,与待宰间产生的粪便一同作为肥料外售;猪毛集中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焚烧炉渣、除尘灰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由交由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消毒药品包装材料、检疫废弃物和生物滤池废填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