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江西 (略) 光电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西 (略) 光电材料生产项目 | (略) 南丰县 (略) 黄金工业园 | 江西 (略) | 江西 (略) | 本项 (略) 南丰县 (略) 黄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28.765″,北纬27°14′39.018″。建设内容为:建设皮线灯生产线,同时配 (略) (略) ,新建食堂、宿舍楼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0.035%。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点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点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达南丰县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南丰县工 (略) (略) 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综合隔声量≥30dB(A),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 (略) 、一 (略) 和简 (略) 。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