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3年度燃气供热供应部门间联合“双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 (略)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开展全县房地产行业部门间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此次抽查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三、抽查对象
将围场县域内燃气供热经营单位作为本次联 (略) 场主体,结合信用分级分类抽取风险等级A、B、C、D类相关主体,信用风险等级为A的无,信用风险等级为B的2户,信用风险等级为C的1户,信用风险等级为D的1户。全县共4户相关主体,结合防范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将此类对象全部纳入本次抽查。
四、抽查实施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具体抽查事项及分工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供热监督检查;燃气 (略) 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等相关检查事项;
2、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3、围场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时间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1日结束。
七、组档材料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双随机”公示信息抽查电话告知单(记录表)。
4.双随机实地核查记录表(查前分别准备好本部门检查表单,检查时按实际填写)。
5.照片、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
6.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 (略) 场主体的,检查部门检查后报送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在政府网站公示)。
7.其他各部门需要检查的材料及其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
(二)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按实际情况填写《双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检查完后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牵头部门。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本次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住建局政策法规股819室 电话:0314-*
联系人: 张景明 电话:*
薛艳超 电话:*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