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广西壮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工作,进一步建立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打造“提前介入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主动上门服务、量身定制政策”的服务模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服务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依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结合“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举措,建立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代办服务,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帮办是指在接受申请人咨询、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帮办人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股室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由代办员全程代替办理。
(一)自愿委托,主动服务。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精简代办工作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链条。
(二)全程代办,无偿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全程协调、全程跟踪,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缴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三)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帮办、代办人员在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帮办、代办”申请人提交的一切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帮办代办工作流程
(一)咨询。帮办代办员提供业务咨询,解答申请单位(自然人)提出的关于事前辅导、帮办代办问题。
(二)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或预约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申请。
(三)签订申请表。申请人选择“帮办代办”服务,预约成功后应填写《阳朔县 (略) 政务服务事项“事前辅导、全程帮办”服务申请表》,明确帮办代办事项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
(四)承办。
(1)对申请人进行当场指导、审查所需基础性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即办类事项,帮办代办人员带领申请人至相应窗口办理,当场领取审批结果或委托帮办代办人员负责向相应窗口提出申请,并及时将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2)对于材料齐全的承诺类事项,申请人与帮办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和签署委托协议后,由帮办代办人员负责代办事项的全过程、全链条办理,审批结果一次性送至申请人。
(3)对于材料需补齐的,帮办代办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材料名录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群众方便快捷地补齐材料,实现“最多跑一次”。
(4)需要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公示公告等特殊环节的,及时告知或辅导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办结。帮办代办工作完成后,帮办代办人员应及时与申请人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必要时提供邮寄收件等“全程帮办”服务。
(六)高效便捷。保障申请单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窗口办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自收到“代办帮办”申请表之日起,1天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天告知申请人及时补交完善相关手续。申请材料齐全的,承诺在 (略) 相关股室提交受理申请,进入受理环节后,所需办理时限按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完成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长潘智军为组长,党组成员樊泽嵘、一级主任科员郑振忠为副组长,窗口办、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城乡规划管理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共同参与的阳朔县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小组,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局窗口办、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城乡规划管理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要加强对帮办代办工作的管理,对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和群众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三)加强帮办代办人员培训。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知识范围广、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的骨干作为帮办代办人员,同时加强综合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工作小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阳朔县 (略)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