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始 (略) ( (略) )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对始兴县太平 (略) 128号(金华苑)101铺进行第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座落:
1.始兴县太平 (略) 128号(金华苑)101铺。
2.登记建筑面积约为530.81平方米。
(二)登记权利人:黄小珍、蔡国华。
(三)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始字第(略)号。
(四)标的物价值:双方议价,定价为(略)元。
(五)此标的拍卖不包含家私家电。
(六)此标的情况:租赁合同分两份(因房产分两部分租赁),现黄先生租赁该铺一楼四至 (略) 宿舍, (略) 东路,西边巷,北边房管所安居房(详情见图片或去现场查看),租赁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34年6月30日止,租金每月为5000元,现许先生租赁该 (略) ,地下室左边车库用间板单独 (略) (详情见图片或去现场查看),租赁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止,租金每月为7000元。
(七)此标的有两位优先竞买人(即为租赁合同承租方)。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标的物成交后,具体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及税务咨询窗口办理咨询,登记机关 (略) 配合除外;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有法定事由不予交付或买受人同意的除外。
(二)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则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
(三)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标的物可能存在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不易发现的瑕疵、缺陷、损毁等,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 (略) 场评估价为:
1.起拍价为(略)元,竞买保证金(略)元,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略)元或其倍数。
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
(五)本次拍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即使一人参与竞拍,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也可以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 (略) 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不晚于两个工作日) (略) 办理或提交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 (略) 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不晚于两个工作日) (略) 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
以上所有委托必须在委托手续齐全后,受 (略) 上报名交保证金,如果在委托手续办妥之 (略) 上交保证金报名,竞买活动会被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为了保证顺利参与竞买,建议有意竞买人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依法享有免交保证金的优惠,但申请执行人至少应在拍卖前(不晚于三个工作日) (略) 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而可能导致无法实现该优惠或影响竞买等不利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负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因其优先购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故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有意竞买人应当拍卖前(不晚于五个工作日) (略) 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提交的而造成无法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为(2024)粤0222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24)粤0222执864号。
(二)咨询电话0751-(略),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17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休息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前往房产实地看样,本院本次拍卖不再组织统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重要)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亦尽可能在公告中展示涉案标的物的图片或视频。
(二)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包括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因此次拍卖过户产生的税与费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负担自己负责的部分。竞买成功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相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卖方的税费,逾期未办理的,法院将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赔付,由买受人向出卖方另行主张该权利。
(略) 所了解,不动产交易涉及的土地增值税税率较高,请竞买人注意咨询或了解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政策并重点关注土地增值税等信息。
(四)涉案房产在成交前可能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因原业主使用物业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竞买人可在拍卖前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误判。被执行人负责缴纳司法拍卖所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买受人负责缴纳印花税、契税。
(六)被执行人负责缴纳的拍卖所产生的税费, (略) 在拍卖中扣划后直接交付税务机关,也可在由买受 (略) 书面通知书先行缴纳 (略) 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
因此,再次提醒:1.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本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 (略) 不构成保证或担保;2.拍卖财产如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可能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尽可能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或 (略) 执行案款专用账户(户名:始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始兴县支行,账号:(略)(略),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注明执行案号和款项性质【(2024)粤0222执864号拍卖成交价款】。
上述期限内不能交清成交价款的,本院会根据竞买人预留的电话作一次催告,催告后仍未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款的,该竞买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悔拍。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买受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 (略) 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有意参与竞价竞买者,请提前注 (略) 用户名及开设好支付宝账户,并确保保证金能及时足额转入支付宝账户,以免给参与竞买带来不便。未申请支付宝的请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内容与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
网拍辅助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网拍辅助工作费用分段累计收费标准 | ||||
序号 | 成交或抵债金额 | 该部分费率 | 整体计算公式 | 封顶费用 |
1 | (略)元以下(含(略)元)部分 | / | 50元/标的物 | 封顶50元 |
2 | (略)元至(略)元(含(略)元)部分 | 1.5% | 50+(成交或抵债金额-(略))*1.5% | 封顶650元 |
3 | (略)元至(略)元(含(略)元)部分 | 0.8% | 650+(成交或抵债金额-(略))*0.8% | 封顶8250元 |
4 | (略)元至(略)元(含(略)元)部分 | 0.4% | 8250+(成交或抵债金额-(略))*0.4% | 封顶(略)元 |
5 | (略)元以上部分 | 0.1% | (略)+(成交或抵债金额-(略))*0.1% | 封顶(略)元 |
注 | 1.单宗案件有多个拍卖标的物的,每个标的物分别计费,但单宗案件的辅助费用总额不超过(略)元。 2.关于司法救助案件,以及执行标的为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涉民生类的案件,自执行到位的款项中优先支付完案件执行标的及执行费后,如还有剩余款项的,则在剩余款项金额范围内按本标准计收。 |
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联系电话:
聂淑君、陈烨:0751-(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始 (略) 。
始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