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 (略) 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 (略) (略) 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 (略) 银支付限额列表、 (略) 银支持列表。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116号富锦嘉苑4幢4单元5层(略)室房地产(建筑面积154.22平方米)。
特别提醒:
1.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居住,腾房时间不确定,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本院提供的标的照片及视频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略) 执行范围。
2.竞买人参与竞拍, (略) 公告告知的房屋情况已知晓并接受,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悔拍,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未缴纳尾款 (略) 理,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 (略) 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未标明的 (略) 络拍卖辅助机 (略) 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6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情况摘自山西聚信房 (略) 《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晋聚评房字(2024)第0701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太原公共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太原公共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 所得税、房产税等)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 (略) 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将垫付的票据 (略) 申请退款,逾期申请的 (逾期申请理由充分 (略) 接收的除外),法院不负责退还,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由竟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略) 公 (略) 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竟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 (略) 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竟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竟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竟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请认 (略) (略) 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竟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竞拍1 (略) 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账号:6228 4016 5704 2474 9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略) 薛先生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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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上对 (略) (略) (略) 116号富锦嘉苑4幢4单元5层(略)室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 (略) 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 (略) 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5个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太原公共 (略) 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账号:6228 4016 5704 2474 9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并在交纳成交价 (略) 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略) 通知的时间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变更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转让登 (略)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 (略) 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略) 薛先生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略) 116号富锦嘉苑4幢4单元5层(略)室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晋0702执恢474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晋(2021)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胡** | ||
价值时点 | 2024 年 8 月 13 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略) (略) (略) 查封 | |
抵押 | 有 | ||
是否腾空 | 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居住,腾房时间不确定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介绍 | 房屋建筑面积 | 154.22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5层/21层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
户型 | 3室2厅1厨2卫 | ||
朝向 | 南北 | ||
登记时间 | 2021-08-02 | ||
室内配套设施 | 水、电、暖、气、宽带、通讯、电梯等配套设施齐全。 | ||
区位状况 | 该房产东邻金色豪庭、北邻御璟华府、 (略) 、南临文苑街,附 (略) 、 (略) 、 (略) 南、 (略) 北等多 (略) ,公共交通便捷。 | ||
公共服务设施 | 区域范围内有沃尔玛购物广场(印象城店)、晋中禧度酒店、 (略) 卫生服务站、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 (略) )、安宁小学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优。 | ||
标的估值 | 标的评估价 | (略)元 | |
其他费用情况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 所得税、房产税等)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 (略) 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将垫付的票据 (略) 申请退款,逾期申请的 (逾期申请理由充分 (略) 接收的除外),法院不负责退还,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由竟买人自行了解。 | ||
特别提醒:1.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居住,腾房时间不确定,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本院提供的标的照片及视频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略) 执行范围;2.竞买人参与竞拍, (略) 公告告知的房屋情况已知晓并接受,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悔拍,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未缴纳尾款 (略) 理,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 (略) 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未标明的 (略) 络拍卖辅助机 (略) 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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