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普 (略) 新建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广东普 (略) 新建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端州区睦岗街道双龙片区A-8街区双龙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广东普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普 (略) 新建生产基地项 (略) 端州区睦岗街道双龙片区A-8街区双龙大道南侧,项目占地面积26664m2,建筑面积47430.48m2。项目总投资2280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功能性新材料、智慧包装盖等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功能性新材料10000吨,智慧包装盖14.38亿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装修废气。施工产生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土方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可以较大程度地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注塑成型有机废气、破碎粉尘、天然气燃料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尾气。注塑成型有机废气先通过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再分别通过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5m(DA001)、19m(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主要为颗粒物,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7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通过27m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有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水量。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清洗和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待市政管网接通后,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双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来自挖掘机、振捣机、电焊机、卡车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值在80~90dB(A)。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现场布局、设置隔声屏障、降低设备声级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来自生产过程中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机器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管理、采用隔声减震的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源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进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经统 (略) 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
联系地址: (略) 端州区明珠路 (略) 生态环境局端州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58-*
传真: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