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
批复
镇发改审批字〔2023〕140号
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和《关于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镇林字〔2023〕1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东南 (略) 《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意见的报告》(东南咨询评字〔2022〕22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发改审批字〔2022〕130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万宝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草原公园新建设施总用地面积 67554.00 ㎡,总建筑面积 959.58 ㎡。新建 7 处建筑物及景观均紧邻公园原有道路建设,包括:游客服务中心主体新建蒙古包建筑面积 259.58 ㎡,方砖铺装面积 750.20 ㎡,并配套建设场区基础设施工程;马场新建管护房建筑面积 220.00 ㎡,马厩建筑面积 180.00 ㎡,并配套建设场区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敖包 1 处,苏力德基座 6 处,方砖铺装面积 554.25 ㎡;设置猛犸像雕塑 2 头,修建木栈道 517.36 ㎡;设置勒勒车景观 1 组;花海用地面积 45224.00 ㎡,花卉种植 44000.00 ㎡,人行步道铺装 1054.40㎡,安装铁艺造型字 1 组;新建瞭望塔 1 处,建筑面积为 300 ㎡,购置瞭望设备 2 台;山门前广场铺装面积 1255.40 ㎡,停车场面积 980.24㎡,地肤花种植面积 1002.00 ㎡。
三、建设地点
镇赉县建平乡万宝村。
四、建设期限
1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07.7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