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部门公开信息>> (略)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正文
|
详见附件!!
为 (略) 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 (略) 省打赢蓝天 (略) 动计划( *** 年)》和《 (略) 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 (略) 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需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对进入禁用区域内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禁止使用超标排放工程机械。我局 (略) 政府草拟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草稿)》,并于 * 日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拨打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提出修改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联 系 人:刘冬能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com
附件:1.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 (略)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范围图
3.关于《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有关情况的说明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