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毛竹山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清流县九 (略) 拔口分场拔里工区,座落在龙津镇拔里村,现有成林毛竹山437亩,拟 (略) 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毛竹山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情况:
承包毛竹山经营权(不含现有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林地座落在龙津镇拔里村011林班07大班020、040小班和04大班020小班(上大岭)3个小班275亩(林地所有权属青溪村并联营经营期限至2037年5月31日);008林班08大班120小班29亩(青山排)、011林班02大班110小班41亩(南寮背)、011林班02大班070小班31亩(大岭,与拔里村联营经营期限至2037年5月31日);008林班01大班020、120、130小班(枫林的寨角坑、竹子背)3个小班61亩。总拟租赁毛竹山面积:437亩,承包经营期限为13年(即至2037年5月31日止)。涉及与青溪村(275亩)、拔里村(31亩)联营经营的山场,按原公司拔口分场与青溪村或拔里村签订的《关于联合营造商品材基地的合同》的相关条款:毛竹收益时,(中标人)应付给林地所有权单位20%的毛竹总产品价值。位置四至详见附图。
二、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前到九龙溪国有林场(地址: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索取标书。联系人:清流县九 (略) 资源管理部吴先生。联系电话: *。
四、现场踏查:
1、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拔口分场,陈熙南:*;
2、现场踏查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含有以下材料,并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封面签明“投标人”姓名:(1)、投标保证金凭条;(2)、《招标约定书》(有盖章);(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5:3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流县九 (略) (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综合部办公室的投标箱。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星期二)。
5、开标地点: (略) (景鸿二楼)。
五、投标方法: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明标暗投,承包金缴纳方式和标准按:每5年一付,第一个5年25(元/亩、年)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按每5年递增5(元/亩、年)并在5年开始的第一年付清每5年的承包金。低于该缴纳标准者为无效标,等于或高于缴纳标准者为有效标,以有效标最高价格中标,若有效标最高价有两个以上同标人的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确定中标人。
2、投标者中标后一周内,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到清流县九 (略) 签订《中标确认书》。逾期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与清流县九 (略) 签订《林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后,即获得本次标的毛竹山承包经营权。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九 (略) ;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3、帐号:*22;
4、款项来源栏请写:清流县九 (略) 毛竹山承包经营投标保证金。
清流县九 (略)
(略)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