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现拟 (略) 项目(最高限价:*.00元)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此次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http://**.cn)和我校采购项目黑名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人应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陕西能源 (略) 咸阳校区办公楼413室;
3.招标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4.售价:*(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9-*
业务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
开标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