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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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三角环线高 (略) (略) 口往西约250米中海广东天然气洪湾末站 |
建设单位 | 中海广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香洲区珠三角环线高 (略) (略) 口往西约250米现有项目西南侧进行扩建,本次洪湾末站扩建设计压力为7.8MPa, (略) 分输,分别为向洪湾电厂二期的1#电机组、2#电机组以及锅炉房用气供气。分输1#、2#电机用户的交接压力为4.25MPa,锅炉用气交接压力为0.3MPa。 |
环评机构 | 广西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焊接防腐废气;废水:生活污水;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营运期为阀门和放空系统产生噪声;固体废物: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营运期生活垃圾、滤装置更换的废滤芯和清管作业产生的铁粉末等。项目其它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