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柳环审字〔2024〕2号
柳河县三源浦 (略) (柳明佳园物业):
你单位《柳河县柳明佳园物业供热站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 (略) 清山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经公示和专家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柳河县三源浦朝鲜族镇柳 (略) 内,利用现有锅炉房,新建1台10t/h生物质锅炉。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建构筑物,不涉及供热管线、换热站等工程。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建设,生物质锅炉安装工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废水经镇区污水管网进入三源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新建1台10t/h生物质热水锅炉(层燃炉锅炉),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要求后,经40m高烟囱排放;烟囱采样部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和排污口标志。生物质燃料、灰渣等运输、贮存要采取封闭存储、定期清扫等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要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加隔音板、建筑隔声、减振、封闭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过程要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理。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经核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3.74吨/年,氮氧化物3.74吨/年。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投入生产前,办理排污许可。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