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凌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结合凌源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略) 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清理、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高质量完成动态调整工作。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略) 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域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录。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取消后的办事方式将变为通过函询、内部核查、管理相对人承诺等方式进行。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略) 场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全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谁审批、谁查询、谁产生、谁录入”原则,配置账号,明确管理员,开展工作。2020年4月29日至今,已归集并对外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数量2866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有效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规范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清理因不适应发展需要的,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超有效期等理由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并将 (略) 政府网站公示。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制度、集体讨论记录及存档制度。严格执行《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根据《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略)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统计审核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严禁未报送或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开展涉企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略) 3位 (略) 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高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常态化机制,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目前,共收到被诉案件68件(含朝阳政府复议案件),民事4件;涉案单位应诉23件,顾问科单独应诉34件(3件未开),11件与涉案单位共同应诉。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件,发协调函14件。具体行政行为审查10件,多涉及行政争议及土地确权。行政答复5件,省高检检察建议答复3件。组织各类案件分析会,协调会20余起,牵头各类案件15起。参与信访调解及大案调解10余起,参加各类会议20余次。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证据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各执法部门全部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评查结果来看,各部门对以上三项制度全部落到实处。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69件,其中一般执法案件424件,简易程序案件345件。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略) 33个需要办理执法证件的执法单位进行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切实增强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精心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考试,全市1139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符合换发执法证件要求,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辽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略)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依据《 (略)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结案35件,完成合同审查23份。其中,申请人撤销2件,驳回10件,撤回1件,确认违法1件,2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试行“明确告知”制度。完成《 (略) 直部门权责清单(2020版)》编制工作, (略) 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设置“办事不痛快窗口”。建立了“办事不痛快”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针对企业群众遇到的难点问题,有地可去、有诉可求。
——推行审批服务“即收即办”。梳理完成“即收即办”事项清单,当前,我市即办件事项508项,在所有事项中占比60%以上。
——破解“公证三难”问题。针对“办证难”问题, (略) 公证处开通“涉企、涉军”绿色服务窗口,对于涉及企业、军人军属等相关公证事项优先办理;针对“证明难”问题,在当事人因举证确有困难,在通过其他方式核实相关情况后,实行“承诺制”;针对“继承难”问题,在当事人因工作及其他原因受理后急需往返,且法定继承人无法一次性全部到场的情况,在继承公证受理后,实行“来一人、办一人”,待所有继承人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再出具公证书,让当事人的工作及生活时间不因办理公证而延误。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解押登记,夫妻间析产等即时办结,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抵押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解押登记已实现即实办结。全面推行不动产抵押注销再登记无缝办理,实现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 (略) 通办,即时打出查询证明。在网签环节已实现预告登记,不需要再另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办理业务前都会在朝阳政务服务网上为办事群众先注册实名认证,并将办理的业务上传至一体化平台,网上申报率达到100%。
(四)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强化评理说事点和人民调解工作。全市243个行政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均已建立,标识牌、流程图、记录本和公示板已下发到说事点,并规范悬挂。各说事点严格按要求建立微信群,达到上级要求的“七个一”标准,其中入驻说事点的调解员信息已 (略) 局备案。截至目前,已下发制度展板283块,记录本2830本,便民联系服务卡*张。说事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共计收集信息1120件,预防矛盾纠纷926件,化解矛盾纠纷2109件,建立说事微信群283个。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应调尽调,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不激化。截止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4274件,化解矛盾纠纷4192件,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08/%,对排查出的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落实防范措施达到100%。
——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紧紧围绕普法重点对象,强化普法教育措施。进一步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 (略) 业务工作考评体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快捷、方便的优势,满足不同人群的法治文化需求。利用突出时段,多举措地开展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共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50余场,悬挂法治宣传条幅900余条、制作各种宣传展板500余面、散发各种宣传资料12余万份、法律书籍10000余本,现场解答咨询人数达3万余人次。今年7月,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市62所中小学校全部配齐了法治副校长,共上法治课900余课时。
二、存在的问题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推动乡镇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尚不到位,还需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加强本辖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规划、督促落实等工作。二是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加强。三是法治建设人员短缺,机构改革过程中,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等各项业务划归司法局办理,未增加编制。四是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队*建设不稳定,经费不足,很难发挥应有作用。五是依法行政工作在部门和乡镇之间开展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 (略) 依法行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六是行政执法“重结果 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薄,忽视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2年初, (略) 领导组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部分法建委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组织召开法建委会议,传达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 (略) 、 (略) 、市委 (略) 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领导代表法建委向全体会议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 (略) 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 (略) 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工作要点》《20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新修订的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法治建设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组成人员名单和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落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2021年度凌源共有 94 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进行了述法,实现了全覆盖。印发《2 (略) 直(垂管)单位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的通知》,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减分制,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标准分值为10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评价、督导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督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杠杆和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必须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制度。
二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工作的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按照《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略) 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抓好“村民评理说事点”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
三是持续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法治手段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受到同等 (略) 场环境。持续开展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健全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